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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证便民!江苏再取消42项证明事项

盐都发布  发表于:2019-12-16 16:03:49

原标题:减证便民!江苏再取消42项证明事项

为减轻群众负担

根据国家人社部统一要求

近日

江苏人社部门

再取消42项证明事项

减证便民!江苏再取消42项证明事项

比如,企业办理社保登记时不需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等;申请工伤认定不需再提供“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抢救证明”;退休人员异地领取养老金不需再提供“养老金异地领取资格证明”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时不需再提供“工亡职工配偶未再婚证明”。

减证便民!江苏再取消42项证明事项

这些证明或直接取消、或改为部门间内部数据共享核查、或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同时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监管,确保取消这些证明事项后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详细名录

来源: 人社部盐都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高前程

复审:王兆光

审发:应伟

监制:邵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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