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珍堂生活馆|选用植物油要认准新国标
五珍堂书写健康 发表于:2019-12-18 08:05:05
原标题:五珍堂生活馆 | 选用植物油要认准新国标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对饮食也就越发讲究了。民以食为天,人们的日常生活往往都离不开柴米油盐酱醋茶。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油的那些事儿。 超市里的食用油种类繁多,花生油、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这些传统的分类让人目不暇接,“特级初榨”、“5S压榨一级”、“精炼”等一连串的概念标识更是让人眼花缭乱,不知如何分辨选择。
这些标识分别是什么意思?是不是等级越高,食用油就越有营养?细细品味,食用油里包含的学问可真不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并于去年底正式实施。据了解,新标准与老标准对比,主要有三大变化。
变化一: 压榨油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
将浸出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包括调和油)的溶剂残留量下调为≤20mg/kg,并增加“压榨油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的要求。
解读:食用植物油的生产工艺主要有两种,即压榨法和浸出法。对于浸出法生产出来的食用油,如果有机溶剂去除得不彻底,油中就会有溶剂残留。虽然企业所用有机溶剂是食品级的,安全性较高,但残留量显然还是越低越好。新标准将浸出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的溶剂残留量由原来的≤50mg/kg下调为≤20mg/kg,安全性更高,消费者吃得更放心。
压榨法是利用纯物理方法对油料进行压榨,不存在使用有机溶剂的情况。新标准明确压榨油残留溶剂不得检出,有利于防止以浸出法生产的油来冒充压榨油。
变化二: “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更严格
增加了“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统一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和“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的要求。新标准对食用植物调和油进行了明确定义: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应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不得以其他形式命名。
解读:对于食用植物调和油的命名,像以前的大豆调和油、花生调和油等名称,都不再允许使用,而且生产企业必须将各种食用油的比例在标识标签中注明,以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变化三: 鼓励厂家标注脂肪酸的组成和含量
新标准鼓励厂家在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签标识中,注明产品中大于2%脂肪酸组成的名称和含量(总脂肪酸的质量分数)。
解读:每种植物油的各种脂肪酸含量是不一样的,比如花生油中油酸含量高、大豆油中亚油酸含量高等。标注脂肪酸的组成和含量能够防止掺假。但是,新标准对脂肪酸标注的规定是非强制的,生产者可自愿标示。
那么,食用植物调和油如何选用更健康?一般来说,煎、炸烹饪温度较高、加热时间较长食物,宜选菜籽油、大豆油;橄榄油、亚麻籽油等不饱和脂肪酸含量较高,可在凉拌或浇洒烹调好的菜肴时使用。
内容来源于 中国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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