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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政策发布,如何注册外商投资营利性非学历语言类培训机构看这里

光启E学团  发表于:2020-01-09 19:01:20

原标题:全新政策发布,如何注册外商投资营利性非学历语言类培训机构看这里

全新政策发布,如何注册外商投资营利性非学历语言类培训机构看这里

8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外商投资营利性非学历语言类培训机构审批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外商投资营利性非学历语言类培训机构的审批登记工作予以明确。

全新政策发布,如何注册外商投资营利性非学历语言类培训机构看这里

全新政策发布,如何注册外商投资营利性非学历语言类培训机构看这里

在《通知》发布以前,外商投资非学历语言类培训机构的审批登记一直存在实践困难。

教育行政部门认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经查询,国家似乎只对合作办学出台了《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未就外商直接投资举办培训机构的办法予以明确。

外商投资主管部门认为

按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举办培训机构不属于禁止、限制类准入范围,流程上也只需到商务委等部门备案即可。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

凡是从事培训业务的均需取得办学许可证,是取得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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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于做好外商投资营利性非学历语言类培训机构审批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出台,从制度上解决了实践难题,明确了审批及登记的有关工作要求

小光光从业务角度为大家梳理了外商投资营利性非学历语言类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相关条件及需要履行的相关手续,供大家参考。

全新政策发布,如何注册外商投资营利性非学历语言类培训机构看这里

No.1

相关条件

1

文件要求:

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任职规定。

要点解读:

此处的任职规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的规定,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定居,个人信用状况良好,熟悉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设置标准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此外,文件未对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国籍给予明确规定。但我们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可知——决策机构负责人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机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校长担任。因此可以推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也均应为中国国籍

2

文件要求:

依法依规组建业务精湛、相对稳定的教学人员队伍。

要点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

3

文件要求:

聘用的外国籍教学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信用记录,具有符合语言教学特点的相关国际语言教学资质认证,并取得相应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要点解读:

此前所有的文件中对于外籍教师,仅明确了“聘用外籍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本次文件首次明确需具有符合语言教学特点的相关国际语言教学资质认证,较先前的文件规定更进一步。目前外教拥有的语言教学资质主要包括TESOL、TEFL证书等,但是否所有的证书均认可还有待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决策。

此外,线下外国籍教学人员还应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但对于线上教育培训机构,此前《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明确外籍人员提供学习和工作经历、教学资质或教学能力说明,未要求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4

文件要求:

聘用的中国籍教学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资质。

要点解读:

《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营利性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或者相关专业技能资格。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也就是说,机构聘用的中国籍教学人员要求与国内教育培训机构相同。

No.2

办事流程

1

文件要求:

外资语言类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执行国家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标准申请办学许可,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法人登记,并应符合国家关于外商投资的有关规定。开展线上培训的,按照线上培训的有关规定执行。

要点解读:

按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在取得企业名称预核准后,应由全体投资者(或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在营业执照签发前,或由外商投资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在营业执照签发后30日内,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和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及相关文件,办理设立备案手续。

据此,具体的办理流程应为: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请办学许可,取得《办学许可证》

(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

(4)申请营业执照,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No.3

相关条件

1

过渡期管理:

此通知印发前设立的外资语言类培训机构,应抓紧按照通知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完善条件、规范行为,需要办学许可的,应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领取办学许可证,凭办学许可证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换发营业执照。

要点解读:

这条是对于原先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等名称注册、实际从事营利性非学历语言类培训的外资企业,要求其按照文件规定申请办学许可证。

2

审批权限:

外资语言类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在审批机关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审批;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经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要点解读:

外资语言类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实行属地化管理,与内资培训机构的管理模式基本相同。

素材来源:@大民堂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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