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实习期间受伤能不能算工伤?
法顾百家 发表于:2020-02-10 14:05:25
陈某是今年应届大学毕业生,目前在一家经贸公司实习,月薪3000多元。该单位已跟陈某签订了三方协议,承诺半年后为陈某办理转正,到时工资就与正式职工一样,所以陈某认为自己现在已是这家公司的员工。
近日,陈某上班时因为路上着急,在下过街天桥时不小心从台阶上摔倒。被路人送到医院后,诊断为脚踝骨折,医生给陈某开了病假条让他休息。当日陈某给公司打电话说明情况,主管同意其休病假,但说这期间没有工资,且治疗费用不给报销。
陈某听说,员工上下班途中受伤可以算工伤。但公司说陈某现在还没拿到大学毕业证,又未转正,所以单位尚未给陈某缴纳社会保险,故不能申请工伤。单位的说法对吗?陈某受伤不能算工伤吗?
法顾百家指出,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伤害并非所有的都可以构成工伤。本案中陈某的情况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陈某上班期间因为走路着急而造成的身体损害,不属于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再者,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并非劳动关系,因此也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因为单位原因给陈某造成身体伤害,陈某可以向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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