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统计系统统计人员疫情防控“八不准”
发现江城 发表于:2020-02-25 11:30:25
(来源:江城统计微讯)
抗击疫情我们在行动
吉林市统计系统统计人员疫情防控“八不准”
1.不准妄议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准对各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作选择,打折扣、搞变通。
2.不准临危退缩。承担地方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要履职尽责,按照地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任务。
3.不准随意外出。在家隔离的同志,没有极特殊的事情不得外出,按照市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通过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进行办公。
4.不准隐瞒本人及家人信息。春节期间离(回)吉的,要采取居居家隔离措施,主动接受市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体温检测。
5.不准组织和参加聚会聚餐等任何形式群聚性活动。
6.不准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冒领、挪用、截留、浪费疫情防控物资。
7.不准造谣、传谣、在微信、微博、QQ等媒体平台传播发布不实信息。
8.不准擅离职守,带班、值班和一线防控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脱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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