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案例|公职人员隐瞒其女武汉返乡史致1700余户居民隔离
今日溧阳 发表于:2020-03-08 18:05:18
原标题:警示案例 | 公职人员隐瞒其女武汉返乡史 致1700余户居民隔离
近期
全国各地相继出现了各类疫情病例
小编给你列举一下
广大市民请引以为戒!
安徽·泗县
公职人员隐瞒其女武汉返乡史
致1700余户居民隔离
2月10日,安徽省泗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王某某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并根据案件侦查进展,建议公安机关改变案件定性,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王某某继续侦查。据悉,此案也是安徽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7起涉疫刑事案件之一。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系宿州市泗县某机关工作人员,且参与防疫工作。1月22日,王某某驾驶车辆到宿州东高铁站接其从武汉返乡的大女儿王某甲回到家中,对王某甲从重点疫区返回的情况一直隐瞒。2月5日,社区工作人员走访排查发现王某甲的武汉返乡史情况后,王某某仍未将情况上报。在2月2日和2月7日其妻子常某某和小女儿王某乙相继出现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症状后,才于2月8日上报王某甲返乡情况。
在其女儿武汉返乡后,王某某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和泗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多次外出与亲属、同学聚餐、聚会、购物、值班、参与防疫工作,并违规办理车辆通行证接送妻女前往医院就医。2月9日、10日,王某某妻子常某某、小女儿王某乙及其本人相继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因王某某在疫情期间违反有关规定,隐瞒其女武汉返乡史,擅自与不特定的人员接触,导致其所在小区整体封闭、小区内1700余户居民被居家隔离、医院被迫实施全封闭管理,初步统计约有400余名人员密切接触,在疫情防控期间造成严重后果。
2月10日,泗县公安局以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王某某立案侦查。同日,泗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协调对接,并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在详细了解案情,对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完善提出意见后,引导公安机关改变案件定性,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进一步侦查。因王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2月11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王某某取保候审。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海
3人隔离期间擅自外出
被上海警方处罚
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公告规定,对重点地区来沪返沪的人员,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这一疫情防控措施得到了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但也有个别人员拒不配合。2月15日,上海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依法处理了3名违反居家隔离观察规定的人员。
2月5日,违法人员王某(男,24岁)乘坐火车抵达上海(途经重点地区),签署居家隔离承诺书后在宝山区月浦镇暂住地居家隔离观察。7日以来,王某擅自离开隔离观察点,多次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到公共场所活动。2月15日晚,宝山警方在王某暂住地将其抓获,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2月3日,违法人员郭某(女,53岁)乘火车抵达上海(途经重点地区),根据相关规定在其位于长宁路的暂住地居家隔离,并在社区干部、医护人员上门开展宣传时签署了居家隔离承诺书。2月14日,郭某擅自两次外出购物。2月15日,长宁警方依法对郭某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2月8日,违法人员韩某(男,47岁)乘坐高铁来沪(途经重点地区)。2月9日,韩某签署了居家隔离承诺书后在位于青浦区的暂住地按规定居家隔离观察。2月14日下午,韩某擅自离开隔离点外出。2月15日,青浦警方依法对他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在新冠肺炎疫情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特定人员自觉实行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是社会责任,更是法律义务。在此次疫情防控关键时刻,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严格遵守隔离防控措施,亲朋好友也要加强提醒、监督和关心。对违反居家隔离观察规定擅自外出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危险,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立案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健康
不要隐瞒武汉接触史
从自身做起, 加强自我防护!
保护好自己和家人就是
对国家抗击疫情最大的支持!
朋友们,请接力扩散出去!
内容来源 | 今日头条、澎湃新闻
本期编辑 | 费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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