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陷已发生超过72小时。路面坑洼致车损可以向路政索赔吗?
畅驾佛山 发表于:2020-03-10 12:05:17
原标题:广州地陷已发生超过72小时。路面坑洼致车损可以向路政索赔吗?
12月1日,广州地铁十一号线沙河站施工区域(广州大道北与禺东西路交界处)出现地面塌陷,一辆清污车和一辆电动车掉落塌陷的大坑,该事故造成3人被困失踪。
广州地陷已发生超过72小时,3名失联人员仍未找到,救援在持续进行当中。目前广州大道北跨线桥南北双向已恢复通行,禺东西路路段仍在实施交通管制。塌陷事故的救援工作也还在进行中,希望3名被困者和所有救援人员都能平安归来。
路面坑洼致车损可向路政索赔吗?
其实塌陷事故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少见,但另一种“路面事故”却有不少司机朋友都遇过:因公路上的坑洼造成车辆受损或爆胎。
由于车辆保险不会对轮胎进行单独赔偿,很多车主会选择自己默默承担这笔损失。很多老百姓不愿意同行政部门交涉——周期长,费时费心,最后还不一定能有结果。
其实不然,如果是路政部门养护不到位导致的车损,如:车辆爆胎,车主是可以向路政部门申请赔偿的!
《侵权责任法》规定: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道路坑洼导致的机动车受损和骑电瓶车者受伤,驾驶员和伤者都可以找道路养护部门赔偿损失。
此类事故具体向路政索赔流程如下:
相关法律条文:
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条例,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道路坑洼导致的机动车受损和骑电瓶车者受伤,驾驶员和伤者都可以找道路养护部门赔偿损失。
机动车受损,需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认定书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可要求赔偿机动车修理费用,如造成驾驶员受伤,驾驶员可要求按照《侵权责任法》赔偿。
电瓶车伤者则需起诉至法院后,由法院判决认定责任承担。但如果相关责任单位愿意和伤者私下协商赔偿事宜。
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条例,伤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为公路上的坑洼导致爆胎不在少数,但大部分车主都不知道可以找路政索赔,只好自己吃哑巴亏!希望大家随手把文章分享出去,让更多司机懂得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哦~
来源:好易便民服务、车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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