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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无湖北接触史确诊病例21人

南方都市报  发表于:2020-03-17 09:01:13

原标题:深圳无湖北接触史确诊病例21人

20余天来,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深圳市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目前新增病例已趋于减少,且连续8日有患者痊愈出院,为全市打赢健康保卫战的注入一剂强心针。

随着节后流动人口大量返深,疫情防控“大考”时刻已然来临,部分B类人群瞒报误报也成为当前潜在风险,因而深圳仍需毫不松懈全面开展联防联控,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切勿成为瞒报的“B”。

深圳无湖北接触史确诊病例21人

返深潮或将带来防疫挑战,未来风险点在于瞒报的“B”

1月19日,国家卫健委确认深圳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截至2月9日,深圳市卫健委累计已通报366例确诊病例的个例详情。

经过初步统计和分析,366例确诊病例中,从湖北来深的确诊病例为130例,占比约为36%;常居深圳但有湖北旅居史的确诊病例为143例,占比约为39%。这两类人群占比达到75%,深圳确诊病例无疑仍以输入性病例为主。

深圳无湖北接触史确诊病例21人

同时,从湖北来深的确诊病例中,最早来深时间为1月11日,最晚的为2月3日,主要集中在1月21日至1月23日。常居深圳但有湖北旅居史的确诊病例中,最早返深时间为1月2日,最晚的为1月28日,主要集中在1月24至1月26日。

这说明湖北武汉及周边城市实施“封城”举措以后,深圳输入性确诊病例在逐步减少。另外,深圳自从1月31日出现确诊病例数量峰值后,目前已连续多日维持在较低数量,并且已连续8日有患者痊愈出院,深圳医疗科研水平和临床救治能力在疫情面前初步经受住了考验。

不过,随着节后流动人口大量返深,深圳各家企业迎来复工首日,疑似患者以及确诊患者数量或将随之抬升,疫情防控“大考”时刻已然来临。深圳市卫健委主任罗乐宣曾在广东省政府新闻办疫情防控第七场新闻发布会表示,为应对接下来可能出现的病人继续增加的疫情形势,深圳正在加快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二期建设,短时间内能够增加1000张床位来应对救治病人的需要。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初步统计,366例确诊病例中,常居深圳而且没有湖北来深人员接触史的确诊病例已上升为21例。其中,最早发病时间为1月16日,最晚发病时间为2月3日,主要发病时间集中在1月24日至1月28日。可见从1月中旬起,深圳本地的二级传播就已经开始。

此前在2月2日中午,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孔东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综合分析研判,深圳出现3例无明确接触史病例,他们有可能是因为日常交往过程中接触到了传染源。

孔东锋的表态传递出这样一条信息,B类人群以及2B类人群是疫情后续发展蔓延的风险点。“对于防控工作来说,一定要坚持市民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以下几点:居家和工作场所多通风;勤洗手,尤其接触公共物品后要多洗手;少聚会,减少去人多不通风场所,外出前往公共场所一定要佩戴口罩。”孔东锋说。

超级移民城市多措并举应对返深大潮

当前,返深大潮已然来临,对于深圳这座移民城市而言,加强社区联防联控,无疑是重中之重。

社区小区全部实行围合封闭式管理、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全部居家隔离、小区住户进出全部实行双向体温检测......2月7日,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社区联防联控机制的若干措施》,明确了“五个100%”“十个一律”“四个重点”等社区联防联控的具体举措。

除了从严从实抓好“五个100%”“十个一律”“四个重点”等管控措施以外,《若干措施》还提出将从市直机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75个指导服务组下沉街道。其中74个组派到10个区的74个街道,1个组派到深汕特别合作区,每组4-7人,由1名局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

此外,还将从区直机关、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和街道抽调干部,组建援助工作组蹲点社区。从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安排到城中村小区、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等,充实援助工作组的力量,并动员志愿者开展社区服务。

针对口罩等防护物资短缺问题,《措施》提出将坚持市里统一安排一批,各区和街道想方设法调剂一批,通过海外华人华侨等捐赠一批,发动行业协会商会、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青年企业协会、工商联等募集一批,联系生产企业购买一批等方式,拓宽社区小区防护物资筹集渠道。

2月9日晚间,防控再升级。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为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格落实深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建立健全社区联防联控机制的若干措施》有关加强住宅小区、城中村封闭式管理等工作要求,全面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措施。

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后,无须再对居住人员进出进行信息登记。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经住户同意进入的,要出示系统认证图码方可进入。发生确诊病例的小区严禁一切外来人员、车辆进出。

此外,老人、儿童以及其他不熟悉线上操作或没有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的人员,可以由共同居住的成年亲属代为线上申报,或直接向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工作站进行线下申报后领取人员通行证,凭证进出小区。

隐瞒疫情的“B”将涉刑责,律师提醒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判刑三年以上

防控“B类”人群因瞒报信息而造成的疫情蔓延,是当前抗疫战的重要一环。然而,部分返深人群存在隐瞒疫情重点地区行程,甚至隐瞒自身感染症状的情形。目前,深圳市公安局已处理多宗故意隐瞒旅居地行程、拒不遵守居家隔离措施的案件。

李某昌(男,38岁)在联防联控小组先后5次的核查中,均隐瞒疫情发生后在湖北省武汉市居住的事实,且多次无口罩外出。2月3日晚,李某昌最终被确诊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由于其瞒报涉疫经历和屡次无防护外出,致其所住小区27人被隔离观察,2名防疫工作人员被居家隔离观察。

而家住福田的范某芳(女,64岁)于1月21日,与其丈夫从湖北武昌乘坐火车到深圳其女儿探亲。先后前往福田明月社区的社康中心、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就诊。但在就诊中,她始终否认湖北出游或接触湖北回来人群。最终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接诊医生直到警方来医院调查才知晓范某芳存在隐瞒情况。

“这类人员只要有一人确诊感染肺炎,就会导致数十人甚至上百名接触人员面临被隔离的严重后果。”深圳市人大代表、盐田区人民医院盐田院区内科主任郑志刚表示,该院近期时有发现前来寻诊的病人刻意隐瞒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重要情况,他对此表示极大担忧。

2月5日,深圳市公安局发布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其中提出,明知已感染或者被告知应当接受集中或者居家医学观察的,仍违反人民政府规定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知名法律评论员张兴彬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在部分案件中,病患家属同样未如实告知医务人员病患的真实情况。张兴彬表示,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明知行为人感染传染疫病,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会涉嫌构成窝藏罪、包庇罪。依法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深圳市人大代表赵广群、吴滨、肖幼美、李继朝、郑学定等认为,隐瞒行程或隐瞒病情的原因可能有多种,有的是心存侥幸,有的是疏忽大意,也有少部分人确属主观故意,置他人安危于不顾。他们认为,在防控疫情的关键时刻,相关部门应对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危害社会公众健康安全的行为,雷霆出击,从严打击,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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