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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这个诈骗犯被绳之以法...

天门在线  发表于:2020-03-18 07:35:36

原标题:疫情期间,这个诈骗犯被绳之以法...

近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第二批典型案例,发布9件案例,天门市人民检察院谢某某诈骗案入选。

疫情期间,这个诈骗犯被绳之以法...

△图为省院微信“鄂检在线”文章截图

【法律要旨】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疫情发生以来,不少犯罪嫌疑人利用人民群众迫切需求口罩的心理,编造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在百万以上,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在已发诈骗案件中,有的犯罪嫌疑人将赃款用于网络赌博进行挥霍,无法退还被害人,影响特别恶劣。对于此种诈骗行为,应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案情回顾

2月17日,天门市公安局将谢某某抓获归案。2月18日,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通过电话、视频与侦查人员研判案情,并就规范取证程序、快速固定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证据,提出引导侦查意见建议。2月21日,天门市公安局以谢某某涉嫌诈骗罪提请批捕,次日,天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谢某某批准逮捕。

2月24日,天门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次日,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谢某某犯诈骗罪一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天门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疫情期间,这个诈骗犯被绳之以法...

2月29日,天门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方式,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法院采纳检察院量刑建议,当庭宣判谢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被告人当庭认罪服判,表示不上诉。

来源:天门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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