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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2019届毕业生调整改派相关说明

广外就业  发表于:2020-03-18 15:01:53

原标题:【资讯】2019届毕业生调整改派相关说明

2019届毕业生:

即日起,需办理 调整改派的毕业生请注意:改派的可以直接登陆“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申请改派,上传改派所需提交材料清晰的照片即可,所需提交纸质材料请参照下方说明第3点。

2019届毕业生调整改派的办理规定

及流程相关说明

调整改派是指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人事关系的接收单位及重新签发《就业报到证》的过程。调整改派后,接收单位可以按“应届毕业生”身份为毕业生办理人事关系接收手续。

一、调整改派的受理条件

毕业生取得《就业报到证》后应及时到《就业报到证》中单位办理办理报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接收单位说明情况。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①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绝改正的。

②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③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用人单位退回的。

④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二、调整改派的期限

(一)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

(二)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

调整改派期限即是择业期内,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三、调整改派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2019年8月1日后,毕业生直接领取领取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报到证》,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或打印《报到证》。调整改派后不再签发纸质《报到证》,也无需到省就业中心实体办事大厅办理。

【资讯】2019届毕业生调整改派相关说明

注:1. 省外毕业生原派遣回生源地的可不提交“同意改派”意见,原有具体接收单位的须提交“同意改派”意见或解约证明。

2. 原接收单位(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可直接在原《报到证》上签注“同意改派”意见并加盖公章。

3.新单位接收函应注明具体就业派遣单位名称;如果接收函无注明具体就业单位名称,须附相应具体就业单位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协议书等)。例如:个人申办的深圳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无注明呈报单位名称、部分地方市人力资源局开具的接收函未写明具体就业单位等,都需附相应就业证明复印件。

【资讯】2019届毕业生调整改派相关说明

注:1.请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请根据说明原因及时更正资料和信息。

四、查看下载新电子版《就业报到证》

(1)学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改派信息和材料照片,学校和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可查看下载新的电子版《就业报到证》。

(2)毕业生应自行与原接收单位协调,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在领取新的《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白色副本),及时上交到新的接收单位并归入毕业生档案。

(3)毕业生如需转移户口的应尽快更换新《户口迁移证》并到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入户等手续。

五、纸质版《就业报到证》遗失

《就业报到证》对毕业生极为重要,务必妥善保管,并在规定期限内到接收单位报到。如果纸质版《报到证》遗失的,毕业生可以使用电子版《就业报到证》,不再补发纸质《报到证》。

编辑/初审| 佐思

复审| 邓晓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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