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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一方隐瞒精神病史,骗领结婚证的婚烟是否有效

黄骅司法.  发表于:2020-03-29 13:02:16

原标题:以案释法|一方隐瞒精神病史,骗领结婚证的婚烟是否有效

典型案例

以案释法|一方隐瞒精神病史,骗领结婚证的婚烟是否有效

石某患有间歌性精神病。2015年8月,经人介绍,石某认识了萧某。二人在2015年10月登记结婚。石某婚后一直没有发病,萧某也一直没有发现石某患有间歌性精神病,2016年10月,萧某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

2016年12月,萧某与石某发生了一次争吵。致使石某的间歌性精神病再次发作,且病情日渐严重。2017年1月,萧某带石某到北京看病,这才知道石某有精神病史。萧某坚决与其离婚,法院能否判决他们离婚呢?

案例分析

以案释法|一方隐瞒精神病史,骗领结婚证的婚烟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烟法》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该婚烟无效。本案中,石某在结婚前便患有精神病,但向萧某隐瞒该事实,并在石某父母的操办下进行了结婚登记。而且婚后经过治疗,石某的精神病并未治愈,符合上述定的婚姻无效情形,所以,萧某与石某的婚姻应属无效婚姻。

现在,萧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非起诉要求宣告婚姻无效。所以,法院无法支持其离婚的诉讼请求。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烟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当中,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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