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两年终宣判,原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获刑11年,处罚金150万元
伊尔女性网 发表于:2020-06-17 08:08:27
受贿1800万余元,项俊波获刑11年,处罚金150万元
2020年6月16日,央视消息,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受贿案,对被告人项俊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对项俊波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项俊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项俊波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贷款业务办理、资质审批、安排工作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62万余元。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项俊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项俊波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早在2018年6月14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便公开开庭审理了项俊波受贿案,项俊波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距今日正式宣判,整整两年时间。
在任6年被带走调查,曾以铁腕形象见诸报端
2017年4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公告称,原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项俊波成为首位一行三会被调查的掌门人,也是金融系统被调查的最高级别的官员。在2017年2月初,便有传言称项俊波接受调查的传言。此前,项俊波长期在金融行业任职,从审计署到央行,再到保监会,并在一些职位上以铁腕监管形象见诸报端。
而在项俊波被带走审查四天后,4月13日即有中组部人士到保监会,宣布副主席陈文辉暂时主持保监会工作。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原保监会出台了7个相关文件,梳理监管发展思路。
2017年9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项俊波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对其严重违纪的具体表现也进行了披露,相对于检方指控,内容涉及范围更广:
- 经查,项俊波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纪律,为谋取个人政治利益,滥用审批权和监管权,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
- 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员工录用、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 违反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 项俊波身为中央委员,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宗旨意识,政绩观扭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项俊波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
附:项俊波简历
项俊波,男,1957年1月出生,重庆人,1974年8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研究员。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1993.01—1996.04 南京审计学院院长助理、副院长(1994.02任)
1996.04—1996.11 审计署审计管理司副司长
1996.1—1998.05 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副特派员(主持工作)
1998.05—1999.12 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特派员
1999.12—2001.02 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司长
2001.02—2002.02 审计署党组成员、人事教育司司长
2002.02—2002.11 审计署副审计长、党组成员兼人事教育司司长
2002.11—2004.07 审计署副审计长、党组成员
2004.07—2007.06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兼上海总部主任、党委书记
2007.06—2008.12 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8.12—2011.10 中国农业银行(改制后)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1.10-2017.05 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2017.04接受调查)
2017.09 被“双开”
2020.06 获刑15年,处罚金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