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高级工程师因每天在岗不足8小时被辞
空闲质询 发表于:2020-07-15 13:30:44
原标题:腾讯高级工程师因每天在岗不足8小时被辞
腾讯高级工程师因每天在岗不足8小时被辞,反诉加班费等500余万两度败诉:因不满被腾讯公司开除,闫先生向深圳市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腾讯支付自2012年工作以来年终奖差额、加班费共计500多万元。“从我入职时,腾讯就是弹性工作制,从来不考勤。腾讯员工在工作日18点以后继续工作是常态,腾讯仅拿出10-18点时段的监控没有任何说服力。”闫先生说。了解到,闫先生因不满腾讯公司以“每天在岗时间不足8小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先后向深圳市仲裁委提请仲裁,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腾讯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都未能成功。腾讯则表示,辞退原因是该员工未能匹配对应岗位要求。视频证据仅为其中一环,用于相关争议的佐证,并非针对单个员工设置。目前,闫先生准备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
闫先生2012年7月入职腾讯,为游戏平台部高级工程师。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为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2019年3月28日,腾讯公司以闫先生不服从工作安排、经常迟到、早退、长期不在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与闫先生解除了劳动合同。据闫先生称,解职当天,腾讯公司单方面暴力裁员,让很多保安逼迫其收拾东西离开,当场封掉工卡、内网账号、公司邮箱等所有腾讯内部权限和资料。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闫先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确保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根据被上诉人提交的上诉人确认真实性的上诉人在岗时长统计表,2019年2月、3月上午8点至下午18点期间,上诉人在卡位时长每天3至6小时不等,均不足8小时。针对上诉人提交的项目组微信聊天记录和反映其他员工晚间工作状态和赶班车的视频,主张其存在加班的情况,法院均不予采信。
因不满被腾讯公司开除,闫先生向深圳市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腾讯支付自2012年工作以来年终奖差额、加班费共计500多万元。“从我入职时,腾讯就是弹性工作制,从来不考勤。腾讯员工在工作日18点以后继续工作是常态,腾讯仅拿出10-18点时段的监控没有任何说服力。”闫先生说。
腾讯则表示,辞退原因是该员工未能匹配对应岗位要求。视频证据仅为其中一环,用于相关争议的佐证,并非针对单个员工设置。目前,闫先生准备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
在本案中,员工方未能拿出加班证据而遗憾落败。一方面建议企业,如果约定为弹性工作制则不宜以机械在岗时间约束员工,如果觉得员工不行,尤其是高级岗位,尽可以早做辞退,这样辞退一名老员工难免引人质疑。
另一方面提醒员工,不要轻信什么弹性工作制,无论打不打卡,都要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准时、足时出现在办公楼里,加班也尽量在工位,保留好加班证据,不要回家加班。所谓弹性工作的潜台词,只能比正常班制更长,不可能更短,也不可能更自由,切勿存在幻想。高级员工不仅要做够基本时长,还要伺候好老板,上司不来你先来,上司没走绝不能走。职场不易,大家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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