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在1楼门口摔倒,怒向超市要赔偿,负责人:我们开在2楼
伊尔女性网 发表于:2020-07-20 10:10:25
导读:生活中,大家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维权也要有理有据,必须要拿出切实的证据,如果没有依据无理取闹的话,不仅道德上会受到谴责,法律也是不会支持的,一定要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维权。
一位大妈在1楼的大门口摔伤,要求超市给补偿,可是超市却开在2楼,那么对于这件事,超市又是如何回应的呢?
大妈在商场门口摔倒,超市不承担责任
哈尔滨的一位大妈到金鼎购物广场闲逛,当时商场正在做活动,门口摆了不少打折的商品,大妈先去2楼逛了一下超市,随后就出来了,她在门口看着这些商品,没有注意脚下的情况,不小心摔倒了,膝盖出了血。
当时,大妈和老伴一起来的,摔倒后她发现,是地面石砖不平导致的,于是她就让老伴去2楼找超市的人处理此事,但超市的负责人说,超市的范围是2楼,1楼归物业管理,所以让大妈去找物业。
大妈和老伴一起来到了物业管理处,物业表示,只负责收费和管理,关于地面平整的问题,物业是不负责任的。
超市和物业都不愿意为此承担责任,大妈的膝盖非常疼,当天她先去医院进行治疗,医生给出的诊断是挫伤,进行了包扎,医生说,想要确认其他的情况,还要进一步接受检查,大妈现在希望超市能给一些补偿,如果后续检查有其他的问题,也要超市承担责任。
责任划分不明确
因为多次跟超市协商没有结果,所以大妈就求助于记者。记者来到这家超市,找到了负责人,负责人表示,如果是在超市里摔伤,超市责无旁贷,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这位大妈是在1楼摔伤的,超市是在2楼,跟超市一点关系都没有。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商场的招商部,想知道1楼的范围属于哪个部门,负责人员说,这个广场是央企的,对外出租,承租方和产权方有很多家,关于外面场地的责任划分,并不是很清晰,现在能做的就是在门口放一个标识,提醒过往的路人,后续大妈如果需要维权的话,再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正是因为不知道这个地方谁在管,物业和超市又都不愿意承担责任,所以到现在为止,大妈还是没有拿到补偿。
如今,大家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一旦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便会找到责任方处理,但是维权不能讹人,一定要有依据,讲事实。有些人在公共场合摔伤,或者被公共设施绊倒,首先想到的就是找管理方承担责任。
为了避免类似的麻烦,商家以及管理方一定要管理好相关的设施,平整地面,有安全隐患的地方,最好栏上,或者立一个警示牌,提醒过往行人。而我们平时走路的时候也要小心一些,避免摔伤。你对这件事是怎么看的呢?欢迎留言讨论。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