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建设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南宫检察 发表于:2019-07-25 11:49:16
浙江省绍兴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建设(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近日由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建设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建设利用担任绍兴市副市长、绍兴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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