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阿克苏市召开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
阿克苏之窗 发表于:2019-07-25 16:33:37
原标题:关注:阿克苏市召开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
4月19日,阿克苏市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召开,会议决定,对现行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整。31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和有关政府部门代表参加听证会。
会议由阿克苏市交通运输管理局陈述听证申请报告;阿克苏忠信会计事务所陈述阿克苏市出租车经营成本监审结论报告;阿克苏市价格主管部门陈述《阿克苏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方案》。
运价调整方案一为:基本里程5元∕3公里调整为7元∕3公里,运价由现行的1.30元∕公里调整为1.5元∕公里,夜间行驶(24:00--凌晨8:00)每车公里租价为1.8元。出租车辆在载客时,停驶等候乘客,收取等候费,每等候1分钟加收0.2元。单程载客行驶10公里以上,超出1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40%的空驶补贴费。
运价调整方案二为:基本里程5元∕3公里调整为5元∕2公里,运价由现行的1.30元∕公里调整为1.5元∕公里,夜间行驶(24:00--凌晨8:00)每车公里租价为1.8元。出租车辆在载客时,停驶等候乘客,收取等候费,每等候1分钟加收0.2元。单程载客行驶10公里以上,超出1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40%的空驶补贴费。
听证会广泛征求各界与会代表意见建议,30位发表意见的与会代表中,有29位赞同方案二。
参会代表在听取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的相关介绍和分析后认为,方案二更符合阿克苏市出租车行业发展和阿克苏市民消费水平实际情况,更易于被广大群众接受。同时,参会代表也提出,阿克苏市出租车行业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出租车运费应明码标价,出租车驾驶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统一着装,提升阿克苏市出租车服务业的窗口形象。
据了解,阿克苏市出租汽车现行的运价标准于1997年2月1日实施至今已22年。根据阿市政办[1997]7号《关于调整阿克苏市出租汽车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凡在我市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车辆,不论车型起步价在不超过3公里内均为5元。超过3公里里程,按计价器打表收费。此运价标准在出租车运行成本逐年上升的趋势下,影响了出租车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制约了出租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市民和游客“搭车难”问题日益突出。
会议指出,此次对城市出租汽车运价实施调整,主要是缓解市民“搭车难”的问题,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维护出租车公司和司机权益,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对此次出租汽车运价调整高度重视,提出了既要兼顾运营企业的正常经营和今后发展,更要充分考虑阿克苏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市民承受能力的总体要求,市发改委将在充分吸取代表们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进行再一次的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阿克苏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各项工作依法依规顺利实施。
据悉,此次听证会根据阿克苏市领导对市交通局《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的请示》的批复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定价目录》新政发【2015】109号文件,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等文件规定,结合阿克苏市出租汽车“打车难”现状,经市发改委会同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成本监审专家等通过前期深入调研,在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及运营企业等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定了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进并行了分析测算和反复论证。
此次听证会主持单位为阿克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阿克苏市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刘晓峰参加听证会并发表讲话。
来源:亚洲中心时报社驻阿克苏记者站
通讯员:冯冀巧(阿克苏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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