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晨前男友侵犯少女被判2年,不服上诉加刑5年
明星幕后故事 发表于:2019-07-26 17:36:18
近日,林依晨(Ariel Lin)前男友、台商郑家尧(现年50岁)侵犯少女一案结果揭晓,法院采信检方相关证据,日前宣判。
2010年,林依晨、郑家尧短暂拍拖,双方交往约一年后分手。当时外界质疑分手是年龄原因导致(郑比林大14岁),林依晨(Ariel Lin)曾公开回应,表示两人分开不是年龄问题,而是由于她的工作“太具挑战性”,环境重压下被迫分手。
判决显示,2013年,郑在从事单车运动时结识女孩父亲,熟悉后和女孩全家交往频繁,亦曾于2014年2月起辅导女孩功课,不料郑利用女孩的天真无知,趁少女家中无人,第一次得逞。两个月后,郑把女孩带回自己住所,再次得手。
2014年8月,郑欲带女孩外出游玩,并谎称有女友同行,骗得女孩父母信任,遂同意女儿出行。抵达目的地当晚,郑即三度得逞。案发后,郑否认侵犯少女,坚称双方只是旅游、过夜,并无其他过分举动。郑辩称,女孩父亲欠他17万(新台币),双方因还款一事交恶,女孩家庭因此挟私报复。
法官审理认为,女孩不但能够清楚说明案发时间、地点,还能准确描述郑身上须刻意观察才能发现的私密特征。据此,法官认为,若非贴身接触,女孩不可能发现郑的隐私。至于借款一说,女方不可能自毁名誉,因区区17万(新台币)提告。因此,一审法官认定,郑因侵犯“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少女,罪名成立,判刑2年8个月。
郑不服判罚,提起上诉。二审仍采信上述证据。不过,令郑没想到的是,二审查明,一审认定案发时少女“已满14周岁”有误,郑初次得手时,女孩才13岁。据此加刑5年,改判7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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