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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系统的“小官巨贪”,涉7项罪名61起犯罪事实,轰动全国!

水利家园  发表于:2019-07-27 09:34:54

原标题:水务系统的“小官巨贪”,涉7项罪名61起犯罪事实,轰动全国!

落马5年后,“小官巨贪”的典型马超群,近日开庭受审。

据秦皇岛中院消息,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27日至29日在第七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原副调研员、秦皇岛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等罪一案。

水务系统的“小官巨贪”,涉7项罪名61起犯罪事实,轰动全国!

被告人马超群,男,1967年8月28日出生,河北省抚宁县人,汉族,大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居住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超群于1998年至2014年2月,利用其担任秦皇岛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北戴河公司经理、秦皇岛市自来水总公司副总经理、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北戴河分公司负责人、秦皇岛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秦皇岛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等人在工程承包、材料供应、职工招录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273.0644万元;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收入不入账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407.0154万元;个人决定挪用本单位公款人民币500万元给他人使用,谋取个人利益;同时,被告人马超群对折合人民币7196.0097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此外,被告人马超群自1997年以来,先后非法持有枪支4支;于2012年3月将刘某打致轻伤(二级);于2012年11月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423万元

公诉机关起诉书显示: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挪用公款、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7项罪名、61起犯罪事实,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部分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马超群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马超群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人家属,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公开履历,马超群生于1967年,从1997年开始在水务系统工作17年,为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落马前已任秦皇岛市城管局副调研员,级别为副处级,于2014年2月被查,当时轰动全国。

水务系统的“小官巨贪”,涉7项罪名61起犯罪事实,轰动全国!

马超群资料图

2014年11月,河北省纪检部门透露,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在其家中搜出现金约1.2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2015年两会期间,时任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报告时,重点提及了马超群案。

在马超群落马后,他的弟弟、同样供职于河北秦皇岛供水系统的马重群也已被查。

来源:政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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