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一女子因家庭矛盾携子轻生,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大邵网邵阳论坛 发表于:2019-07-30 11:31:30
导读:邵阳隆回女子欧阳满凤因家庭矛盾携子轻生,隆回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欧阳满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邵阳市隆回县一名女子因为和家人发生争吵闹矛盾,竟在严寒的冬天将一双儿女推入冰冷的河水中,自己也跳河轻生,幸被不少好心人发现并及时救起,近日,隆回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带儿女跳河轻生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2019年2月13日,被告人欧阳满凤与婆婆、弟媳、丈夫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当天晚上,欧阳满凤想不通,产生了自杀的念头,考虑到儿子只有6岁、女儿只有8岁,怕其死后受人欺负,遂决定带儿子和女儿一起去死。2月14日中午,欧阳满凤骑摩托车带着一双儿女来到荷香桥镇唐家山大桥上面,拿出手机录好小视频并发了微信朋友圈,哄骗两个小孩说河里有鱼抓,不顾儿女的强烈反抗、哭泣,先后强行将一双儿女扔下河,接着欧阳满凤也从桥上跳下河自杀,被路过群众发现后,将三人救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欧阳满凤故意杀人,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欧阳满凤在故意杀人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欧阳满凤与被害人系母子关系,其犯罪行为也得到了家人的谅解,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据此,隆回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欧阳满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来源:隆回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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