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综合媒体报道【罪犯赵志红今日被执行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1996年9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等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17起,共杀死6人,强行奸淫幼女2人、妇女10人,还多次抢劫、盗窃,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赵志红还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赵志红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赵志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三千元的刑事裁定。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赵志红宣告并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临刑前,赵志红拒绝会见其近亲属。
赵志红——人间魔鬼的两幅面孔
赵志红杀人手段极其残忍
1996年,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奸杀一女子,被执行死刑。9年后,身负多起命案的赵志红落网,自称是“呼格吉勒图案”的凶手。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赵志红案,因赵志红当庭指出检察机关的控诉漏掉了1996年那起强奸杀人案,庭审暂停。在各种原因的作用下,赵志红案再没有开过庭,直到今天,赵志红依然在羁押。
他身高1米62,体重不足百斤,初中毕业,在家人面前一贯轻声细语。他在与女朋友合营的民办双语幼儿园落网,女友至今仍不愿相信他就是令世人切齿痛恨的“幽灵色魔”。
为他亲手沏上热茶的12岁小姑娘,被他强暴后,倒插在她自家水缸中,蜷缩着溺死;
山西医专的女大学生,被他用纤维绳将双手与左腿交叉捆绑,以劈开右腿,使整个身体呈现后拱弯曲状态—这是草原上屠宰绵羊的专业姿势;
发改委年轻女干部,穿的所有内外衣裤,被他用匕首从领口至裆部割开,强奸后向其左胸连刺5刀,伤口深达胸腔致心脏破裂……
他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与乌兰察布市两地往复流窜,大肆作案,10年间盗窃两起,抢劫、强奸、杀害女性27起,其中6起强奸后杀人未遂。
1996年,他第一次强奸杀人,是在一个远离马路、颇为幽深、位于一片平房家属区中的女厕内。那年,他24岁,结婚还不到一年。
此后的十年间,他在魔鬼与人的频道间转换自如。
内蒙古微笑杀手赵志红
2015年1月26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案宣判,判决赵志红死刑。2015年4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记者回访这起案件时了解到,赵志红的死刑执行日期现在仍然没有确定。
即便与“呼格吉勒图案”没有交集,赵志红系列强奸杀人案在当时也曾是轰动一时的案件。从1996年到2005年,10年里,赵志红制造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案21起,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12人,其杀害人数之多,手段之残忍,为内蒙古自治区20多年来所罕见。为此,2005年,公安部将该案列为当年督办的第二号命案。赵志红落网后,牵出了“呼格吉勒图案”的过往,身背10条人命的他却因此多活了10年。
《法制日报》记者回访这起案件时了解到,赵志红的死刑执行日期现在仍然没有确定。
在当时的警方办案人、现已退休的张姓刑警看来,赵志红案的发案与侦破本身就是一个充满故事性的过程。
连环案频发
时间回溯到2005年1月2日,当天上午,女子张某向乌兰察布市警方报案,称自己遭到强奸。张某称,当天,她想打车出外办事,随机上了一辆出租车。没想到,出租车司机把她拉到一个空旷的地方,对其实施强奸。作案后,司机带着张某开车继续前行。当出租车行驶到一个拐弯处车速减慢时,张某推开车门乘机逃脱并记下了那辆出租车的车牌号:蒙JY2230。
经调查,警方发现,这辆出租车登记的车主是一名女性,名叫陈某。办案民警试图与陈某联系时,始终联系不上。
同一天,警方又接到一起报案。
一个羊倌在乌兰察布市郊外的一个积粪坑内发现一具女尸,被害人被一根两米多长的电话线捆住双手和脖子。进一步验尸发现,被害人生前遭到过强奸。这名被害人就是出租车主陈某。
警方比对结果显示,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为同一个人。5天后,也就是1月7日,乌兰察布市下了一场大雪。当晚10点,警方接到报案,在市郊的一处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有人横卧在马路中央。经现场勘查,这并非交通肇事,而是一起谋杀,被害人左胸有5处刀口,生前遭到强奸。除此之外,警方没有发现其他破案线索。
警方把3起案件中提取到的一些物证送交有关部门做DNA鉴定,鉴定结果显示,3份DNA样本相似度高度相同:是同一个人制造了这3起案件。
2005年2月25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电石厂东侧一废弃墓穴内又发现一具女尸,死者双手被捆,面目全非、惨不忍睹。经权威部门DNA鉴定,该起强奸杀人案仍是同一人所为。
50天内连发4起强奸案,3条无辜生命惨遭黑手,公安机关决定并案侦查,将此案定为“2·25”系列强奸、杀人、抢劫案。
追踪引旧案
2005年3月21日,一个由公安部协调组成的专家组来到乌兰察布。在这个专家组里,集合了痕迹物证、法医以及人像等方面的专家。他们与“2·25”专案组一同赴案发现场,逐一对犯罪现场进行反复勘验、会诊。
4起案件中,唯一生还的就是那名从凶手的车上侥幸逃脱的女性,只有她能说出凶手的模样。专家组中的人像专家根据她的描述,画出凶手的模拟画像:男,27岁,一米六七左右,呼和浩特或本地口音。瘦脸、弯眉、三角眼、小嘴,是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特征。
根据专家组的建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发出印有这张模拟画像的协查通报,请求各地排查近期出现与之相貌相符的可疑人员。
同时,专家组还建议内蒙古警方调出以往未破的强奸杀人案件,并将相关物证送交公安部进行DNA比对。果然,梳理旧案有了结果。
4月30日,公安部传来消息:发生在呼市赛罕区西把栅乡的另一起强奸杀人案(受害人年仅12岁),经DNA检验后也是该犯罪嫌疑人所为。这起案件发生在2000年5月20日,作案者趁小女孩一个人在家时,将其强奸后杀害。
呼和浩特警方当时在现场勘查时,注意到窗台上放着一个喝了一半的水杯,水杯上印有一枚清晰的指纹。
当时警方疑为熟人所为,排查了与小女孩家有过交往的近两千余人,“以当时的办案手段,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参与办案的民警刘辉接受《法制日报》记者回访时说,但结果显示没有一个人的指纹与水杯上的那枚指纹相符。
该案逐渐成为一起悬案。
与此同时,另一起发生在呼和浩特郊区的未破案件,再次进入警方视线。案件发生在1999年1月31日,那天6时30分左右,一名妇女在家中睡觉时,被闯进来的一个陌生人强奸。
警方对关键物证做了DNA检测,结果表明,为“2·25”嫌疑人所留。警方让被害人对模拟画像进行辨认时,被害人肯定地说:“一看就是,鼻子嘴脸形都一样。”
“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一致的反应是,犯罪嫌疑人爱笑。”上述办案民警说,这个特征在日后的破案环节中也起到相对重要的作用。
侦查范围从乌兰察布市扩展到呼和浩特市。为防止恶性案件再发,当年7月26日,公安部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七省区“2·25”系列案件侦查工作会议,进一步缩小侦查范围、明确侦查方向。内蒙古公安厅还悬赏20万元缉拿嫌疑人。抓捕赵志红
犯罪嫌疑人的画像对“2·25”案件的侦破起了重要作用。
2005年10月8日,呼和浩特新城区某村治保主任一看到画像就觉得“面熟”,像是曾经在附近暂住过的一名乌兰察布市籍务工人员,很多人叫他“红红”,他因为盗窃进过看守所。
这一情况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他们查找了当地所有关于盗窃的卷宗,一名叫赵志红的人曾在1998年因盗窃而被拘留15天,案卷中保留着他的指纹。警方将这个指纹与2000年5月20日强奸杀害12岁女孩那起案件中遗留的指纹进行比对后,惊讶地发现,这是同一个人的指纹。犯罪嫌疑人锁定。
赵志红,男,1972年出生于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乡。
警方迅速赶赴凉城,在那里,他们得到一个重要信息:赵志红在呼和浩特一所私人开办的幼儿园打工。
2005年10月23日,呼和浩特市警方在该幼儿园将赵志红抓获。
赵志红生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初中没有毕业便辍学回家务农。1990年他开始外出打工,其间因盗窃案件两次被公安机关处理。1995年与同村一名姑娘结婚后生有一女,2001年离异,独自一人生活。
据赵志红供述,2005年1月2日,他一早打了女司机陈某的车,行至察右前旗平地泉镇时,赵志红提出与陈某交个朋友,陈某不同意,赵志红便用从家拿来的电话线将陈某双手捆住实施强奸。当陈某哀求他“你要钱也行,要车也行,就是别要命”时,赵志红已将电话线另一端绕在陈某的脖子上,拼命拧了几圈,直到陈某不再挣扎。
杀人后,赵志红从容地驾着出租车驶向乌兰察布市另一小镇--土贵乌拉。吃完午饭,赵志红开车原路返回,途经一公共汽车站时,他的目光盯在正等车的张某身上。
赵志红谎称自己是出租车司机,提出可以低价拉张某回集宁区。在返回集宁途中,赵志红故伎重演,持刀威逼将张某强奸,后继续前行至平地泉时减速,张某机智与之周旋后跳车逃脱。为怕暴露,赵志红将车开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南侧的开发区一垃圾堆放处,点燃出租车座椅逃离现场。好人与魔鬼
赵志红有过短暂的婚姻,有相好的情人,在她们面前,他是一个好男人形象。在外人看来,他“懂礼貌、细心,说话不快不慢”。
“不跟人争,几乎是与世无争。凡是认识我的人从来不跟他们吵、闹、打,这些事情根本不会在我这儿发生。如果是他们发脾气的时候,我有时候还会说一句好听点的话去逗他们,尽量让别人开心。”赵志红供述。
在办案民警看来,他巧舌如簧,这是他的最大资本,也是他在作恶时比匕首、电话线还要锐利的武器。
正是一次次的谎言,让他敲开了独自在家的12岁小姑娘的房门,并讨来一杯温暖的茶水;诱骗女性上他的“黑车”;与最后被抓捕的委身地幼儿园园长“谈婚论嫁”。
赵志红供认:“我在作案的时候完全是两副面孔,也就是说魔鬼有多可怕,我就有多可怕,那个时候意识已经完全不受我控制了,换句话说就是长期积累的压抑那一种愤怒,一下子都爆发出来了,所以控制不了。”
赵志红频繁作案始于1996年,其犯罪的目标集中于女性。在他看来,女性是弱者,作案更容易得手。在一次又一次的残忍杀戮中,赵志红的恶念变得更加疯狂且欲罢不能。
赵志红所说的压力到底从何而来呢?负责审讯他的民警黄吉(化名)分析,这也许与他的生活经历有关。
赵志红的家在内蒙古凉城县永兴乡一个默默无闻的村庄,赵志红在这里生活了20年,那时他给人的印象是性格内向,与外人基本不来往。
赵志红在1995年离开家乡出外打工,起先他在一个建筑工地当工人。由于收入少,工地上很多人看不起他,也没有重视他。
“有时候也想干点大事出来,也让人重视我,所以有这么一个念头,或者说是一种想法:要么咱就做一个最好的,要么就做一个十恶不赦的。”赵志红说。
不幸的是,赵志红走向了不归的极端。
公安部的专家曾对赵志红的心理进行过分析,他认为赵志红没有精神病,只是心理扭曲。首要原因就是从来不把内心的事说给别人听,从而形成自我封闭;第二个原因就是作案后的伪装与内心的恐慌,逐渐使他迷失了自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皑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类犯罪无明显的犯罪动机,就是犯罪嫌疑人发泄欲望,这是一种极度危险的心理倾向,是一种反社会的人格,这是由其性格与社会化的环境造成的。
长期致力于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浙江警察学院副教授卢秋玲认为,一个人遇到压力,没有外界的劝解,得不到及时调整,这些压力就会在心里留下暗物质,造成人格的扭曲和价值观念的错位。一旦遇到外部条件的激化写偿命申请
2006年11月28日,“2·25”系列杀人案进行了不公开庭审,由于身陷呼格吉勒图案,身背着其他9条人命的赵志红因此而活命。
2006年12月5日,赵志红在一张厚厚的卫生纸上写了一份特殊的申请--偿命申请,申请全文如下。
尊敬的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您们好:
我是“2·25”系列杀人案罪犯赵志红,我于2006年11月28日已开庭审理完毕。其中有1996年4月发生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杀人案,不知何故,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只字未提!因此案确实是我所为,且被害人确已死亡!
我在被捕之后,经政府教育,在生命尽头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复苏了人性!本着“自己做事、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政府彻查自己的罪行!现特向贵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让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综上所诉,希望此事能得到贵院领导的关注,并给予批准和大力支持!
特此申请谢谢!
呼市第一看守所二中队十四号罪犯赵志红2006年12月5日
赵志红的特殊申请,引起了内蒙古有关方面的注意,并成立了专门调查组了解此事。
在现场指认中,赵志红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找到了作案地点:当年公厕的所在位置。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的测谎专家杨承勋曾于2005年11月19日,对赵志红进行了心理测试,他使用的是PG-10型六道心理测试仪,采用准绳问题测试法,得出的结论是“赵志红的供述属实”。
图片来自网络
延伸阅读——赵志红自述杀人经过细节(内含供认奸尸时长 来源于新京报)
2014年12月19日,赵志红父亲坐在炕边休息。每次提到赵志红,他都会不断地叹气。新京报记者 周岗峰 郭铁流 摄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今天起开庭审理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据介绍,有关赵志红抢劫、盗窃犯罪部分于上午9点半起依法公开审理,预计半天;故意杀人、强奸犯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将于下午2时30分开始不公开审理,将依法不公开审理,预计两天半。
2014年12月1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宣布,经对1996年呼和浩特“4·9”女尸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于1月5日对此案开庭审理。
“呼格案”再审判决书没有对“4·9”女尸案中女子遇害经过进行叙述。
“4·9”女尸案在2006年11月,呼和浩特中院对赵志红系列案件不公开审理时,未被公诉,赵志红当庭对此提出质疑,之后休庭至今。
1972年出生的赵志红,是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人。2005年,落网后的赵志红主动交代了数十起案件,其中包括发生于1996年的呼和浩特“4·9”女尸案。但该案在当年即已宣布“破案”。报案者、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并被执行死刑。
“呼格案”分水岭
赵志红落网,是呼格吉勒图案(以下简称“呼格案”)的分水岭。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一女厕内发生强奸杀人案,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并在62天后被执行死刑。
2005年,赵志红在呼市新城区一家幼儿园被抓获。
曾经详细看过案卷的内蒙古政法系统一位官员称,警方每次讯问赵志红,他都主动交代十几起案子。警方最终落实了27起案件。
警方认定,从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的10年间,赵志红抢劫、强奸、杀害女性27起,其中6起强奸后杀人未遂,有11名女性遭强奸杀害,最年幼者12岁。
其中,赵志红犯的第一起强奸杀人案便是“4·9”女尸案。
赵志红(后排左三)和家人的合影。新京报记者 范春旭 摄
上述官员称,赵志红是在警方第六次讯问时主动交代的该案。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讯问笔录显示,2005年10月27日,即赵志红被抓后4天,主动交代了17起抢劫、强奸、杀人案,第16起案件便是“4·9”女尸案。
此后的10月29日、11月11日、12月26日,内蒙古公安厅刑警总队、呼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次就该案讯问赵志红。
赵志红对一些细节诸如厕所方位、内部结构,被害人身高、年龄,扼颈方式,尸体摆放位置甚至奸尸时长、射精量,都有清晰、肯定的记忆。
卷宗显示,几乎每次讯问警方都会问赵志红是否打听过这起案子。“作案后,我再没去过那(案发地),也没打听过案子。”赵志红回答。
这一情况震惊内蒙古政法系统。2006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牵头成立“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随后不断有媒体质疑“4·9”女尸案为错案。
休庭9年后再开庭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系列强奸杀人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公诉机关对赵志红供认的10起强奸杀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诉,其中没有“4·9”女尸案。
内蒙古政法系统一位官员介绍,当年庭审时,赵志红当场指出检方没有公诉“4·9”女尸案。
上述官员说,法官没有当庭判决,而是在赵志红提出质疑后不久就宣布休庭,“一直休到现在”。赵志红也被羁押至今。
一位了解当年庭审的政法系统官员说,2006年11月第一次庭审时,赵志红对所有被公诉的案件均全部认罪。“明天庭审,赵志红是否为"4.9"女尸案真凶将还原"呼格案"真相。”
昨天,赵志红的父亲赵国喜说,大概一周前,法院的人来到家中,询问他们夫妇是否给赵志红请律师。“不给他请。”赵国喜态度坚决,“他的事,我什么也不管。”赵国喜也没有和大儿子和小女儿商量。“不用商量,这事就我决定了。”
赵国喜夫妇至今不知道赵志红此次审判开庭的时间。“知道了也不会去。”赵国喜说。
■人物
“杀人恶魔”赵志红素描
昨天,他的父亲赵国喜明确告诉新京报记者,不会为赵志红的一审请律师。
9年来,在村里,父母对他只字不提,他被警方抓获后,家人也不曾探视。“就像没这个儿子一样。”村民说。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赵志红曾给家人写过一封信。一整页都是道歉的话。赵国喜看完就撕碎了,“谁要他道歉?道歉有用吗?”
唯一的留影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路边的两间平房,是赵志红的老家,如今只住着他年迈的父母。
听到院门铁锁滑动的声响,赵母习惯性地站在窗前张望。这些天,记者频频造访这个农家小院。
屋里一多半是火炕,狭长的过道摆着橱柜。玻璃板下是这个家庭的全部照片,27张。最早的拍摄于十几年前,都已褪色。
其中一张是赵家和亲戚家的合影,赵志红站在后排中央,这是他在家中唯一的痕迹。照片中赵穿灰色西装,打了条领带。在穿着随意的家人中,十分显眼。
赵的父母说,他们会保留赵志红这张唯一的合影。如今,这照片也褪色得厉害,压住照片的玻璃上有些划痕,赵志红的眉目不太清楚了。赵母用指甲划着玻璃,想看得更清楚些。划痕让照片中的脸庞更加模糊。
赵母回忆,这张合影大概拍于赵志红结婚的第二年,1996年正月全家人的一次聚会。赵志红与妻子相亲后第二天即结婚,又离开农村到呼和浩特市郊区安家,他一度以此为傲。
但正月聚会后不久,赵发现妻子是二婚,他非常沮丧,后来两人离婚。
没过几个月,1996年4月9日,25岁的杨焕芝在呼市一女厕所遭奸杀。报案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罪犯执行死刑。2005年,赵志红被捕入狱供述自己是真凶。
赵志红供认,此后他又犯下一系列案件,被警方认定27起,包括10起强奸杀人案。
“出名就行”
赵国喜老两口想不明白,儿子怎么会变成这样。赵国喜回忆,赵志红不如大哥和小妹勤快,父母数落两句,就倔强走开了。可是,他在父母面前也算规矩:不抽烟,不喝酒,没在村里惹过事。
赵曾对记者和心理学专家说,父母偏爱大哥和小妹,他似乎是个多余的人。
“他要面子、要强,”赵母回忆,照相时,儿子总是腰板挺直。后来在狱中,遇到采访照相,他仍如此,尽管戴着手铐脚镣,总是腰板笔直。
虽然初中都没念完,赵志红却有不小的理想,在狱中,他对一位心理学专家说起他想过把家乡变成华西村。
他曾对采访的记者炫耀自己的文学读物:《读者》、《知音》等。他的妻子是文盲,不懂这些,他曾倍感懊恼。
结婚后,因为没技术没高学历,赵只能在工地做搬砖、搅泥的小工。他认为城里人瞧不起他。因为贫困,他赊欠挂面,偷人家的白菜。
他不甘于这种现状,对成名充满了痛苦的渴望。“不管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只要出名就行。”他对一名记者说。
“冷酷的微笑”
赵志红2005年被捕入狱后,电视的新闻里,让他在乡亲街坊那里成为爆炸性话题。
村民们惊异于矮小瘦弱的赵会如此强悍暴虐。一位村民说,因为身材矮小单薄,赵常遭大家戏谑嘲笑。“一般的男人他是打不过的,”这位村民猜测,赵只对女性下毒手可能有这个原因。
一位邻居回忆,赵不爱说话,“即便是熟人也不爱打招呼,在村里没朋友。”
一位记者对赵志红最深刻的印象是,采访过程中,赵说起自己残忍的罪行轻描淡写,而且“自始至终都在微笑。”这“冷酷的微笑”令他感到发指。
这个看上去普通的男人,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夺取了多名女性的生命。
赵奸杀一名女出租车司机时,对方苦苦哀求“你要钱也行,要车也行,就是别要命”,但他似乎不怜悯,将电话线绕在女司机的脖子上,拼命拧了几圈,直到受害人不再挣扎。
媒体因为赵志红的冷酷的微笑和残忍,称他为“微笑的杀人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