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式骑车!女子骑车逆行闯红灯 斑马线上被撞身亡
都市现场 发表于:2019-08-02 10:10:48
原标题:自杀式骑车!女子骑车逆行闯红灯 斑马线上被撞身亡
来源|都市频道综合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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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因为骑电动车出行的人越来越多,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也日渐增多,这些事故大部分都是因为电动车驾驶者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导致的。
5月15日,福建安溪县一28岁女子骑助力车逆行,并在斑马线上强闯红灯,被两车连撞身亡。16日,当地警方称,正在调查处理。有网友感慨,这根本是自杀式骑车,还有网友关心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网友热评到:
@昨天开始正式解放:强烈要求司机一分钱都不赔!也不要人道主义!自己找死还害别人 !谁给司机赔!司机都吓死了 !
@黑眸:可怜了两车司机,刹车根本来不及的。
@迷iuuu:能说什么?怪谁?呵呵哒,红灯看不见?瞎?害人害己!!开了车之后才发现,闯红灯的那些人真的骂他们都没好听的。
@任重道远:逆行闯红灯害人害己。
因电动车驾驶者违反交通规则案例比比皆是:
案例一:广州市民刘某骑着电动车在机动车道穿行,正好撞上违法停在那里的一辆小轿车,与刚出车门的车主李某撞上,刘某被撞后第六天身亡。事发后,刘某的家人把电动车的企业告上法庭,应负赔偿责任。后经法院了解到,法院审理后,判决该款电动车的企业应赔偿20%的责任,即赔偿26万余元。判决作出后,被告提起上诉。
案例二:2018年3月7日下午,高建洪驾驶货车,与顾夕春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虽然货车驾驶员发现时采取紧急制动,但雨天路滑,在惯性作用下,货车车尾还是与非机动车发生激烈碰撞造成顾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由于电动车驾驶员未遵守信号灯通行,造成交通事故负全责。
案例三:2018年4月9日,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淮安区翔宇大道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往西逆向行驶至经二路路口,后由南往北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撞到由东往西张某的轿车上,造成两车损坏、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李某骑电动车逆行且闯红灯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交警认定:当事人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所有,只有遵守电动车交通法规,才能有效的避免这些事故,以下是关于电动车出行的相关交通法规,请牢牢谨记。
一、驾驶电动车不得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二、驾驶电动车不得逆向行驶
根据本条规定,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驾驶人,在我国任何地方(这里不包括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我国台湾省)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行,都必须右侧通行,不得违反,否则是违反道路交通规则的行为。
三、驾驶电动车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4、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时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四、驾驶电动车不得违法载物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五、驾驶电动车不得闯红灯
六、电动自行车限载十二岁以下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十二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生命只有一次,平安伴君一生。小编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
那么这事你怎么看?欢迎发表不同看法,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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