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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家暴离婚律师张涛:男方出轨家暴,一百多万房产怎么办

时光漫步记  发表于:2019-08-02 10:12:06

原标题:杭州家暴离婚律师张涛:男方出轨家暴,一百多万房产怎么办

【案情】

我想提出离婚,我们的婚姻状况:居两年以上,一方家暴,一方外遇,感情不合,夫妻财产估值:20万,有子女,年龄:2~10周岁,情况:女,现随男方生活,目前男女双方也分居两年多,女方被男方家暴后至今不敢回家。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婚后还有一套房子,价值89万,我该怎么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张涛律师评析】

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轨后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法律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具体分析如下:

(一)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也会不予支持。

(二)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此处同居是指双方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擅自处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

(三)离婚损害赔偿承担主体

具有过错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夫妻双方均具有过错行为,任何一方均丧失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四)主张时间

起诉离婚:

(1)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时,须在离婚诉讼中提出;

(2)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亦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协议离婚:

(1)若已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院不予受理;

(2)未放弃的,可于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杭州家暴离婚律师张涛:男方出轨家暴,一百多万房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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