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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与解读】在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中推进产业发展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发表于:2019-08-05 10:13:04

原标题:【发布与解读】在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中推进产业发展

本文字数:24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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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与解读】在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中推进产业发展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决策部署,推动农民生产与住房条件改善同步发展,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在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中推进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全文发布。

关于在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

条件工作中推进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加快改善苏北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动农民生产与住房条件改善同步发展,现就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调整农业结构。坚持优质化、绿色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导向,围绕生产资源调结构、结合产业基础调结构、紧扣市场需求调结构。坚持规划先行,每个住房改善集中区要集中打造1-2个特色鲜明、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特色产业,明确发展思路、重点目标和关键措施。要注重培育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引进高水平专家团队和领先的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前瞻性强、有竞争优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抢占产业发展高地。

二、提高生产集约化水平。紧抓住房改善区生产布局调整机遇,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有序流转集中,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大力发展综合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合体,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强化住房改善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完善仓储、烘干、冷链等配套设施,推广绿色高效农机具,增强产业发展基础条件优势。大力发展设施种植、设施养殖和设施食用菌等,打造规模化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发挥资本集约化投入优势,提高投入产出比。建设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推动种养结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打造绿色农业产业链。

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引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收购、就地加工等转化增值业务,补齐二三产业短板,做强产业链。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基地”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推动企业与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增强产业带动增收能力。优先在农民住房改善区周边配套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实施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试点项目。

四、发展乡土传统产业。发挥住房改善区劳动力集中优势,结合本地传统产业基础,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对本地优秀传统手工技艺进行挖掘开发,加大适于家庭作业的手工艺品研发推广,宜编则编、宜剪则剪,培育一批传统手工艺人,加快发展家庭手工特色产业。

五、规范提升乡镇工业园区。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加快苏北地区乡镇工业园区规范提升发展,加强园区招商引资服务水平,大力招引环境友好、劳动密集型企业。鼓励乡镇工业园区与住房改善区融合发展,加强住房改善区技能培训,引导住房改善区农民到工业园区就业。

六、做强县域工业经济。着力培育县域先进制造业,滚动建设一批示范项目,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精心培育一批细分行业的“单项冠军”,全面增强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

七、发展乡村商贸业。优化农民住房改善区商贸体系布局,加强乡镇及集中居住区市场体系建设,鼓励城市物业管理、教育服务、医疗卫生等企业向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区延伸服务,积极推进超市、便利店进乡村,为农民依托居住区自主创业创造条件。加快完善住房改善区物流体系,依托供销合作社、邮政以及大型龙头流通企业,健全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积极开展电商从业技能培训,推进电商平台与住房改善区特色产品精准对接。

八、做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挖掘农业农村生态和传统农耕文化资源,引导各地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完善乡村旅游服务设施,发展农村休闲观光、乡村民宿、农家乐、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丰富当地农业农村产品供给,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增收渠道。依据《乡村旅游等级划分与评定》(DB/T1666-2016)标准,开展省星级乡村旅游区培育,引导利用农民闲置住房发展乡村民宿,在住房改善区重点打造典型示范乡村旅游产品。

九、做好农民就业服务。发挥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作用,重点在住房改善区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一系列贯穿全年的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活动。有针对性加强住房改善区农民就业技能培训,精准采集用工信息,全面加大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在农民住房改善区建设各类创业园和创业点,重点打造一批新型农民创业载体,帮助住房改善地区农民提高创业成功率。加强住房改善区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将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农民纳入免费培训对象。

十、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加快摸清农民住房改善后的集体资产家底。全面加强住房改善区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率先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把住房改善区的村集体改造为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市场经济主体。鼓励住房改善区村集体兴办加工企业、领办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组织创办服务型实体,不断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鼓励村集体以资源、资产或资金入股效益较好的企业,获取稳定的分红收益。

十一、落实脱贫攻坚政策。省重点帮扶县产业富民资金重点支持住房改善区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全面梳理住房改善区低收入人口,建立产业带动低收入户名录,瞄准有产业发展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低收入户精准发力。苏北五市探索实施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为需要产业带动的低收入户落实带动主体,配备产业发展服务指导员。积极推进产业扶贫与资产收益扶贫有机结合,推动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有效衔接。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苏北五市要高度重视住房改善区的产业发展工作,确保产业发展与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引导推动作用,统筹各类资金项目集中支持住房改善区产业发展,注重提升农民群众在产业发展中的参与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发展改革、工业与信息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商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住房改善区的产业发展工作。要及时总结一批产业发展典型,强化宣传,为住房改善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厅发展规划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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