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赌行动】泗阳又有19人被抓!9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泗阳人才信息网 发表于:2019-08-05 20:07:01
原标题:【禁赌行动】泗阳又有19人被抓!9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赌博,百害而无一利,沉溺赌博毁了自己,更是会毁了一个家庭,春节前夕,全县就开始查禁赌博,不少赌徒被拘留、罚款,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仍有人我行我素,置家庭子女于不顾,顶风作案。
2月14日下午,泗阳县公安局南刘集派出所在辖区某居民小区嵇某东家抓获嵇某东(男,39岁)、杨某红(女,32岁)、张某英(女,52岁)、张某(女,37岁)、嵇某波(男,46岁)、张某(男,28岁)等6人利用扑克牌进行“三张比”赌博,现场查获赌资9000余元。目前,该6名违法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罚款行政处罚。
2月15日晚,泗阳县公安局穿城派出所成功捣毁一位于穿城镇静波村的赌博窝点,抓获正在利用扑克牌以“三张比”进行赌博的秦某(男,30岁)、颜某(男,29岁)、王某梅(女,35岁),蔡某锋(男,45岁),均为穿城镇人,现场查获赌资5800余元。
2月12日下午,泗阳县公安局裴圩派出所成功捣毁一位于裴圩镇周庄小区某棋牌室的赌博窝点,抓获正在进行赌博的陈某(男,37岁)、刘某波(男,36岁)、卜某豹(男,27岁)、李某明(男,48岁)、卓某清(男,55岁)、卓某虎(男,32岁)、夏某礼(男,55岁)、张某国(男,32岁)等八人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薛某青(男,40岁),均为裴圩镇人,现场查获赌资30000余元及赌具麻将机两台,9名违法行为人均已被行政拘留。
刑事犯罪标准
下列行为和标准属于赌博犯罪(开设赌场罪),轻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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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
二、“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三、开设赌场。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赌博机),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
(一)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的;
(二)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三)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五)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六)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七)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八)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九)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四、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受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并分成的;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
五、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微信群等)并接受投注的;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六、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
七、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从重处罚。
治安处罚的裁量标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1、参与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赌博,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元以上、不满500元的;
2、参与其他赌博活动,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
1、参与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赌博,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5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
2、参与其他赌博活动,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2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
3、一年内因赌博被治安管理处罚后又实施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1、参与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赌博,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的;
2、参与其他赌博活动,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5000元以上的;
3、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
赌博被查处后有什么代价
1.轻者治安拘留,长期以赌为业或开设赌场等人员将被刑事拘留至判刑。新年春节在家远比拘留所、看守所舒服!这是参赌人员的共同代价。
2.违法犯罪记录伴随终生;
3.个人参军、入党、出国、留学都受限制,参军入党招飞政审难通过;
4.家长赌博被判刑,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子女参军、入党、出国、留学都受限制,参军入党招飞政审难通过;
5.办理移民签证、大型招商参展活动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而犯罪记录则会伴随终身,受到处罚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公职人员赌博被抓有什么代价
1.除了上述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外,公职人员参赌被处罚后还面临着党政纪处分,甚至开除公职;
2.违法犯罪记录伴随终生,个人考公务员、参军、入党、出国、留学都受限制,律师等相关行业禁入;
3.不光是自己,子女参军、入党、出国、留学同样受限制,参军入党招飞政审难通过;
4.形成前科劣迹记录在案,以后有违法犯罪行为从重处罚。
不以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论处的情形
1、不以营利为目的,家庭成员、亲属之间进行的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活动,不以赌博论处;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2、提供棋牌服务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不以为赌博提供条件论处,但明知他人赌博的除外。
3、在赌博场所从事一般服务、领取固定工资报酬、不从赌博行为中抽取利润的工作人员,不以为赌博提供条件论处。
4、赌资数额未达到本意见起罚下限标准的,对赌博人员免予处罚,但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未成年人有赌博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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