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岳阳男子在网上“搞事情”,这回罚得不轻!
岳阳日报 发表于:2019-08-08 13:02:41
男子尤某帮人创建非法网站,后该网站骗取了被害人周某30万余元。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被告人尤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罚金已缴纳);尤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5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8年4月至8月
被告人尤某
通过互联网租用服务器
在明知他人利用网络
仍帮助他人注册域名
创建非法网站并提供网站维护等
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并从中获取注册域名
其中
尤某在收取网站制作费2500元后
创建了一非法网站
该网站在2018年5月至6月期间
骗取了被害人周某人民币304330.71元
2018年8月30日
汨罗法院认为,被告人尤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犯罪提供互联网技术支持服务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尤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尤某家属主动赔偿被害人周某人民币4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500元,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汨罗市人民法院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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