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电动自行车“新标准”落地!这样的车今后不能上路了……
常熟司法行政在线 发表于:2019-08-08 17:35:19
原标题:常熟电动自行车“新标准”落地!这样的车今后不能上路了……
最近这些天
相信大家在朋友圈
看到比较多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要实施的消息了!
是的!2019年4月15日起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
将正式实施啦!
小司给大家出个题
“常熟大约有多少辆电动车?”
答案:“超过110万辆!”
这是常熟车管所统计的登记备案的数据
因为其便捷性,很受市民青睐
但在使用过程中也暴露了不少问题
速度快,不遵守交通规则,屡见不鲜……
为此,要动真格了!
4月1日上午,市公安局联合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局在市车管所发布《关于发布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通告》。
以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将无法上路,市民家中已经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车,在4月15日前,去往全市46个电动自行车公安登记点办理相关手续后,将获得5年的过渡使用期。
小司为大家把重点都划好了!
一起来看看吧↓↓
1、新国标主要调整了哪些内容?
以“三确保一坚持”作为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对电动功率、蓄电池电压、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技术要求。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
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踏装置。
2、对于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
生产、销售,有没有相应的时间限制?
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由生产许可管理转为强制产品认证管理(3C认证)。“新国标”的过渡期为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4月15日新国标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再生产和销售,否则生产、销售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月15日后仍然买到超标电动自动车如何维权?
4月15日后,销售企业要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已列入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购买到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消费者有权退货或者更换,同时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4、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前
电动自行车还能正常登记上牌吗?
2019年4月14日前,对符合旧国标且在江苏省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并发放全市现阶段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号牌。
对在4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以车辆合法来源凭证的日期为准)进行备案登记,并发放临时信息牌。
5、4月15日起,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有何规定?
2019年4月15日起,对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原国标备案目录作废,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要上牌的看这里↓
根据通告,电动自行车一定要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并悬挂苏州市核发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含原本市号牌及全省统-制式新号牌)或临时信息牌,才可以在苏州市道路行驶。
全省统一样式的电动自行车号牌
申请人可以前往全市46个电动自行车公安登记点办理上牌手续。
全市电动自行车公安登记点
6、已申领过市县公安机关发放的
旧式电动自行车牌证的车辆,
是否需要换领新式的全省统一号牌?
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发放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对已经申领过市县公安机关发放的旧式电动自行车牌证的车辆,仍然使用原有牌证。
7、已经在用的既不符合旧国标、
也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对于目前群众已经购买使用的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截止。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8、2019年4月15日后,公安交警部门如何加强
对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执法管理?
一是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常态化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曝光。
二是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现场教育
在城市主要街头路口建设“交通安全教育站”,到2020年,南京、徐州、苏州每市建成不少于20个,其他设区市每市不少于10个,每县(市)不少于5个。
三是推动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
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定期记录归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失信信息,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依照规定实行联合惩戒。
所以,没有登记上牌的小伙伴
就对号入座去登记上牌啦!
同时提醒所有有“车”一族
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文明行驶出行哈!
来源:苏州普法、常熟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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