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团县委2018年度“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申报”工作启动啦
灵璧共青团 发表于:2019-08-09 12:12:06
原标题:灵璧团县委2018年度“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申报”工作启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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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帮助广大青年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推动全县经济发展
灵璧团县委
2018年度“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申报”工作
已全面启动
现在就跟着灵璧团团
一起来了解下申报的相关事宜吧!
申报范围
贴息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贷款额度为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对确定扶持的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由贴息资金对其进行贴息。
申请贴息资金的贷款项目单位或个人必须是上年度(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还清本息的贷款额,贷款贴息周期为一年,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按一年期计算贴息,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贷款实际时间计算贴息,项目单位或个人享受贴息资金支持不得连续超过3年。同一笔贷款已享受过其它财政贴息政策支持的,不得再申请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贴息资金。
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为灵璧县自然人或注册地址在灵璧县范围内的法人单位(企业、合作社或协会等)的法定代表人;
(二)申请的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截止日期为申请贴息当年的1月1日),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三)所经营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成长性较好。
(四)在灵璧县有固定经营场所或场地租用合同;
(五)申请者信用观念较强,银行诚信记录良好;
(六)确保持续经营。
贴息资金申请
贴息资金申报程序:2019年4月26日前,项目单位或个人向灵璧团县委提出贷款贴息项目的书面申请,并附有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贴息资金书面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银行的贷款合同复印件、进账单及还款付息凭证原件,所在地人民银行支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申报材料要求提交复印件的,要与原件认真比对,确保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在4月下旬,团县委将会同县财政局、银行部门对申请贴息资金的创业贷款项目进行初审、筛选、评审,并择优选择项目上报团市委、市财政局。初审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抽查、召开评审会三个方面,具体为
1
资料审查。重点审查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2
现场抽查。贴息项目现场抽查面,重点了解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社会效益等情况是否与申报材料相符,抽查面100%全覆盖。
3
召开评审会。由县财政局、团县委共同召开评审会,针对申报项目带动就业人数、增加利税金额等方面制定详细的评审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逐个评审,对初步确定具体贷款贴息项目及具体贴息金额的评审过程做好记录,并存档。
注意事项
(一)截止时间:2019年4月26日前;
(二)地点及联系方式:项目单位或个人将贷款贴息项目的书面申请(附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团县委办公室(灵璧县人民政府2楼230室),联系人:井恒印, 咨询电话:0557-6161889;
(三)申报材料包括:贴息资金书面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银行的贷款合同复印件、进账单及还款付息凭证原件,所在地人民银行支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申报材料要求提交复印件的,要与原件认真比对,确保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附件1:安徽省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项目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社会效益自评表
共青团灵璧县委员会
2019年4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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