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男子将亲生儿子丢入江中,辩称因惊吓失手
蒋四金 发表于:2019-08-11 20:08:09
7月15日,浙江绍兴嵊州市公安局接市民袁某报警,称其朋友在长安桥因惊吓不慎将怀中婴儿失手落入江中。
民警经初查,认为婴儿父亲金某有故意杀人嫌疑。
经讯问,金某交代,其与女友吕某未婚生育,于今年6月诞下一男婴,女方在男婴满月后将其交给男方照看。金某考虑与吕某感情不和,认为孩子日后会成为累赘,于13日晚将孩子带至长安桥丢入江中。
金某已被刑事拘留。
从案发时起,警方组织公安民警、救援力量共计200多人次,在剡溪沿线开展救援,目前仍在全力搜寻孩子下落。
这个男人连人都当不好
怎么去当一个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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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恶人。
从公安部门的通报来看,涉案人袁某故意将亲生子女丢入江中,谎称过失行为所致,涉嫌故意杀人罪。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些家长严重不负责任,过失导致子女死亡的例子,从刑法来看,其中也有一些是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
希望每一个家长都真的可以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希望每一个孩子都可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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