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提醒:这些组织和个人经营旅游业务属于非法行为!
于都资讯 发表于:2019-08-13 16:17:57
原标题:文旅部提醒:这些组织和个人经营旅游业务属于非法行为!
暑期旅游旺季即将到来,近年来通过户外俱乐部、微信群、培训机构等组织旅游的现象越来越常见,另外一些保健品、保险公司也加入到了组织旅游的行列中。
近日,文旅部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暑期整顿”的通知》,再次明确表示,户外俱乐部、微信群、保健品公司、培训机构等没有旅游资质的组织和个人,经营旅行社业务属于非法行为。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这种出游方式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出现意外或者纠纷,很难维权。
户外俱乐部,顾名思义,主要经营户外用品的销售及相关的使用推广活动。市旅游委质量管理处处长李良武介绍。
户外运动俱乐部一般都是和其自身的户外用品销售店联系在一起的,相关的使用推广活动与旅行活动有一定关系,如从事AA制户外探险类活动,包括登山、露营、穿越、攀岩等。但是不能从事经营性旅游业务,它们没有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许可证。
不过,随着自助户外旅游的流行,户外俱乐部、驴友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保健品销售企业、一些培训机构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非法发布旅游产品,宣传旅游线路,面向社会招徕、组织、接待市民或驴友们外出旅游的行为却屡见不鲜。
户外俱乐部、保健品销售企业等组织的旅游活动之所以吸引人,价格只是一个因素,费用AA制、不盈利等噱头往往更有吸引力。
李良武说,在调查中发现,通过所谓的AA制活动牟利,从车费、餐费、住宿费、门票等项目中赚取利润的现象不在少数。
而更让旅游部门担心的是,这些组织或单位并不具备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的能力,更不能为游客在游览过程中的人身财产提供安全保障。
在旅游中一旦出现纠纷或意外伤害事件时,往往很难通过正常渠道找到组织者进行维权,各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此类纠纷和投诉也无法受理。
在这些户外俱乐部发布的出游信息中,有大量的免责条款。
活动者本着自愿报名、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选择参加活动,即表明报名者经过合理判断,同意自行承担户外活动中的所有风险,包括利用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设施的风险。
对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由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意外伤害保险赔付,俱乐部及领队不为此承担责任……
李良武介绍,旅行社是依法成立且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旅游企业,对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相应责任。
而且,旅行社依法缴纳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和旅行社责任险,分别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和因旅行社责任引起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遭受的损失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赔偿。
另外旅行社除了依法购买高额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外,有的还购买了一定数额的意外险,基本能保障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得到有效的赔偿。
而户外俱乐部、保健品销售企业组织的旅游活动,除了意外险,很难再有其他保障,有些甚至连意外险都没有。
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旅游者外出旅游时还是要选择正规旅行社。
所谓正规旅行社,即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李良武还提醒一些组织和群主,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做出违法行为,即使在不盈利的情况下,组织旅游也要找有资质的旅行社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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