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医院原基建办主任因贪污近120万元被判刑
六网论坛 发表于:2019-08-20 10:06:21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获取非法利益,采取虚报材料款的方式,骗取公款,又通过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近日,六安市霍山县医院原基建办主任因贪污近120万元被判刑。
近日,经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霍山县人民法院对霍山县医院原基建办主任、总务科科长尹德斌贪污、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和受贿罪判处尹德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5万元。对尹德斌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法院经审理查明,尹德斌在担任霍山县医院基建办主任、总务科科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材料款的方式,骗取本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751041.29元。尹德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41652.73元。
法院审理认为,尹德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尹德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罪名成立。尹德斌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主要犯罪事实,真诚悔罪,积极全部退赃,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来源:霍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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