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助力法院巧解民事纠纷——桂南公证处进驻兴宁区法院“满月”纪实
这里是南宁 发表于:2019-08-27 05:00:09
(来源:南宁普法)
原标题:公证助力法院巧解民事纠纷——桂南公证处进驻兴宁区法院“满月”纪实
每天早上八点,桂南公证处工作人员赵鸿菲来到兴宁区法院司法辅助中心办公室,见到的就是如下情景:公证员覃艺婷和公证员助理刘小瑜正在认真翻阅卷宗,她们时而互相交谈,时而在卷宗中记记写写,都在为上午预约的两个调解案件做准备工作。为了提高服务效率,派驻兴宁区法院司法辅助中心的公证员一般同时预约两个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当事人众多,公证员还特地向桂南公证处申请调配人员进行协助。
▲公证人员为当事人答疑解惑。
▲当事人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
▲公证员认真翻阅卷宗。
办事群众:
与其他会员一样,市民吴姐也是看到优惠力度大才购买了某健身俱乐部的会员卡,现俱乐部濒临倒闭,卡内余额尚未消费完,吴姐在联合12位会员一同向某健身俱乐部的经营人范某沟通退款无果后,只得一纸诉状将其起诉到兴宁区法院,要求退还未消费余额。立案庭将案件移交给司法辅助中心后,公证员覃艺婷在了解案件全过程后,多次拨打电话与范某进行沟通,劝说范某毕竟纠纷数额不大,一旦进入诉讼程序,所需成本将远高于其需退还数额,建议其退还13名原告卡内余额。经过公证员耐心劝解,范某一改往日强硬态度,表示愿意退还13名会员余额,并与会员沟通余额退还时间等细节。
公证员参与诉前调解,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认可度,让公证服务充分地为人所知、为人所用、为人所赞。 公证与法院联手,刚柔并济,更有利于债务、合同等日常纠纷的处理解决。
法院:
公证处的介入,开启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新方式
与前一起剑拔弩张的纠纷所不同,桂南公证处驻兴宁区法院217办公室里气氛格外融洽。苏先生于2017年过世,过世后留下部分遗产,因苏先生的母亲晚于其死亡,按照法律规定,苏先生的哥哥和弟弟均享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苏太太同苏先生的哥哥、弟弟商量后,一同来到了兴宁区法院司法辅助中心,协商处理苏先生的遗产。在等待公证员确认笔录和调解协议的过程中,一家人话起了家常,气氛一直十分融洽。公证员为他们拟定调解协议后,双方分别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并表示将按照协议进行财产分割,以后仍是互帮互助的一家人。
“公证人员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化解了立案咨询压力,提供了诉前调解的服务,减轻了法官调解的担子。有了公证处的进驻,立案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立案庭莫法官有感而发,她对公证处参与诉前调解持欢迎态度,并表示对法院与公证的长期合作充满了信心。
公证员:
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感谢是工作的最大动力
翻开预约本,公证员预约案件已经排到了八月底,上面密密麻麻记载着各个案件的预约时间和注意事项。覃艺婷公证员介绍道,司法辅助中心调解的纠纷和公证的事项均源于日常生活、工作中的琐碎之事,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可能发生类似纠纷,公证员在这里工作就是通过最适当的方式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感谢是公证员工作的最大动力。
据悉,桂南公证处进驻兴宁区法院一个月以来,司法辅助中心累计接待当事人300人次,提供咨询服务60人次,法院立案庭移交案件177件,成功调解纠纷22件,进入公证程序11件。不仅为群众实现纠纷的有效分流,也减轻了法院受案压力和当事人诉累,同时还开拓了公证案源,真正实现了“四全其美”的社会效益。
·来源:南宁市桂南公证处
·文:赵鸿菲 图:刘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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