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注会收费规定打架续:粤注协收费标准存疑减负还是加增?
南方都市报 发表于:2019-09-03 10:03:44
原标题:省市注会收费规定打架续:粤注协收费标准存疑 减负还是加增?
【南都周刊见习记者王晓珊】
近日,广东省注协(下称粤注协)与深注协会员收费规定相互冲突引起了深圳市多家事务所的反弹。粤注协更是在短期内连发两份催缴公告,催促深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尽快缴费。
对此省市收费规定打架相关事宜,南都周刊记者多次尝试采访中注协、粤注协以及有关方面负责人,截至发稿日,仍未有回复。
收费标准前后不一 到底以哪份为准?
南都周刊记者通过对比粤注协发布的两份催缴公告发现,粤注协在两份催稿公告中对深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缴费标准并不一致。
粤注协于5月24日发布的第一份催缴公告仅针对深圳地区会员,缴费标准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18]33号)有关规定,单位会员会费以上年度业务收入为计算基础:年度业务收入在1亿元(含)以下的,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7%;年度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1亿元(含)以下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7%,1亿元至3亿元(含)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6%,超出3亿元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5%。
按该标准来计算的话,一家年度业务收入为500万元的事务所只需要交3.5万元会费。
然而在6月11日发布的第二份催缴公告中,粤注协针对全广东省地区(含深圳)进行催缴,但收费标准已调整为:2019年会员会费计算标准为单位会员会费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在7000万元(含)以下25万元/年/所;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在7000万元至10亿元(含)200万元/年/所;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在10亿元以上800万元/年/所。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在2018年度发生新设、合并、分立、撤销等情形的,再按第一份通知标准收取。
按第二份标准计算,一家年度业务收入为500万元的事务所需要缴纳25万元会费。
不同缴费标准之间,同一家事务所需缴纳的费用差额竟有21.5万元。
至于收费标准调整,粤注协在公告中并未给出过多解释。南都周刊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当前深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按第二套标准缴纳会费。
标准调整 减负变为加增?
南都周刊记者通过测算了解到,若会费收缴按粤注协第二份通知标准,不少深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缴纳会费不减反增。
根据深圳市注协的统计数据可知,深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一共有275家,年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会计师事务所有223家,占比为81.09%。
南都周刊记者通过计算得出,不同缴费标准之间,年度业务收入在7000万元的事务所需缴纳的会费差额相差甚远。
一家年收入1000万元的事务所,若按第一份缴费标准需缴纳7万元。而按第二份标准则为25万元,两者之间相差18万元。
但一家年收入为50万元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第一份缴费标准仅需缴纳0.35万元。而按第二套标准需要缴纳25万元,缴纳会费占全年收入的50%!
深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需缴纳的会费大大提高。
数据来源: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缴纳费用的增加随之带来的是会费收入的增加。
直至2018年底,深圳地区收入7000万元以下的会计师事务所共有263家,若每家均交25万元的单位会费,仅该部分会费广东省注协就可收到6,575万元。即使最后返还每家事务所可减免的30%会费,粤注协仍然可收到至少4600万元的会费。
关于缴费方面的有关疑惑,因为南都周刊记者始终无法拨通粤注协办公电话,相关的问题无法获得官方明确回答。
当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决定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中注协也表示将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范涉企收费精神,巩固减轻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负担的成果。有关通知表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文件精神,但此次粤注协针对深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收费要求是否合情合理,仍需进一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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