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美女做微商被判刑!她在朋友圈卖这个东西...
莆仙网 发表于:2019-09-06 09: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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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做微商的人越来越多了,打开朋友圈一刷就能出现各种微商,卖护肤品的、卖水果的、卖手工零食......但是有些微商卖的产品可能有问题,大家找微商购买产品一定要擦亮眼睛!!!
2017年3月起,莆田一名女子徐某在没有在未取得食品药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微信以人民币120元至140元不等的价格向其上线同案人林某买了一批老中医至尊、至尊脱脂丸、宫廷秘瘦等减肥产品,然后打着“脱脂、减肥瘦身”的效果,在朋友圈里以350元至488元不等的价格销售这些减肥产品。
(网络配图)
徐某的微商之路越做越熟络,还发展了许某、盛某、燕某等人作为代理,她把这些减肥产品以170元至240元的价格卖给这些代理,或通过“一件代发”的方式帮助其下线将减肥产品邮寄给消费者。
为了做好做大自己的微商生意,徐某把从上线那里购买的去抗体分解油脂瘦身好搭档,以及从淘宝上以人民币3987元的价格购买的23120粒便秘治疗剂等作为赠品,一起卖给消费者。
经查,徐某售卖的这些减肥产品均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西布曲明成分(用于肥胖症的治疗),对身体有毒有害,徐某在知情的情况下还进行售卖,非法牟利40000余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
来源:正义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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