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为女友花94万 详细经过曝光令人唏嘘
伊尔女性网 发表于:2019-09-07 14:01:56
法院审理认为:谢良通过转账给李艳红支付的77.93万元,第一,其中31.2万李艳红认为是谢良给她支付的伴舞费,但是因为李艳红提供不了相应的证据,应该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应该返还给谢良;其二,谢良的大部分转账均发生在2015年1月14日之前,即谢良离婚之前,因此,其主张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法院认为与他婚姻存续的事实不符,因此不予以采信且不予以支持。其三,谢良支付的7万元现金房屋装修款,法院认为无证据证明已经支付,所以不予以支持。
开庭之前,谢良与李艳红面谈了一次,谢良录了音。录音中,李艳红承认,初始时谢良与老婆分居,两个人奔着结婚的目的而来,谎称女儿和儿子非亲生,是因为“在舞厅上班的人,没有哪个人说一句实话。”这段录音,李艳红也解释了之所以跟别人结婚,是因为“你离婚把房子过户给了自己的女儿,把啥子都给了你老婆,你跟到我就是一无所有了,哪个还要跟到你。”
两年为女友花94万
2019年9月5日,李艳红回应她与谢良的纠纷时表示:“我是被他骗了,他跟我说因为跟老婆分居离了婚,同居了10个月后我发现他骗我,他根本没有离婚,我忍无可忍,2015年3、4月份与他分手,5月份我已经和别人谈婚论嫁,分了手跟谁结婚是我的自由。”李艳红说,她承认谢良确实对她很好,两年期间给她90多万,但是这钱属于双方生活的共同开销,包括给她买车和7万装修现金,都是为了追求她而无条件赠与的。“他从来没有跟我说过要结婚,为了转移财产才离婚的,不是为了我离婚的。”不过,李艳红也坦诚,谢良起诉的根本原因是恨她与别人结了婚,3月份分手后谢良依然对她纠缠不休,为此她还报警了,不过她并没有提供警方询问笔录,也否认警方记录载明“与谢良纠纷”。
为何分手后还有金钱往来?李艳红表示,那是谢良对她纠缠不休硬要给的。对于法院要求返还的31.2万,李艳红认为这是谢良支付给她的伴舞费。“当时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说怕你把我甩了,我还有一家子要养的,他跟我说两个人在一起,吃、穿、用、住另外算,工资另外给,在舞厅上班的人一天800元,他也按照800元付工资。”李艳红说,为此流水上每个月有2.4万的入账。
基于钱是双方生活的共同开支、属于无条件赠与和伴舞费这三个理由,李艳红不服一审判决, 向成都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管判决如何,他现在生活恼火,我还是可以给他一笔钱,念在他曾经对我那么好的份上,我不像他这么狠,上诉就是告诉他,感情中容不得欺骗。”而关于女儿和儿子以及结婚次数的问题,李艳红回避了。据了解,二审已于今年5月份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