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再审案宣判:挪用资金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创业家 发表于:2019-09-22 05:00:35
原标题:顾雏军再审案宣判:挪用资金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对“顾雏军案”进行公开宣判,顾雏军长达6年的申诉案件结果终于揭晓。
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粤高法刑二终字第101号刑事裁定和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佛刑二初字第65号刑事判决第一项对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犯挪用资金罪的量刑部分。
维持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佛刑二初字第65号刑事判决第一项对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犯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部分;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08年,顾雏军被控“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及“挪用资金罪”等三项罪名遭遇牢狱之灾。2012年顾雏军出狱,开始了长达6年的申诉,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开庭再审,最终,检方认为,顾雏军在虚报注册资本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不构成犯罪,但在挪用资金罪名上,挪用科龙电器和江西科龙合计2.9亿元的事实清楚,原审裁判相关部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当时并未宣判。
10个月后,案件终于迎来了最终宣判,对于此次结果,顾雏军在开庭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已经预料到两个结果:一个是完全无罪,一个是有一条罪。而其中“有一条罪”就是指“2.9亿资金挪用”。显然,案件审判最终结果是“资金挪用”罪成立。
顾雏军,原格林柯尔创始人,是曾经炙手可热的企业家,一度控制了格林柯尔科技、广东科龙、科龙电器、美菱电器等五家上市公司,拥有科龙、容声、美菱、吉诺尔等冰箱品牌,占据中国冰箱市场半壁江山。在仅三四年时间内,通过收购、资本运作等方式打造了一个庞大的“格林柯儿系”商业帝国。
“就算赢了,我已经输得一无所有,2005年,我也算是做得很成功了,拥有5家上市公司,现在我一家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开庭前,顾雏军向媒体表示。
现年60岁的顾雏军经历了7年的牢狱之灾,其顾建起的格林柯尔系已经衰落,科龙被海信收购,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退市……曾经红极一时的企业家,和他一手打造的庞大的商业帝国,走向了落幕……
时间轴:
1995年,顾雏军成立格林柯尔中国有限公司;
2000年7月,格林柯尔在香港创业板上市;
2001年10月,收购科龙电器;
2003年6月,顾雏军拥有全资股份的顺德格林柯尔成功入主上市公司美菱电器,成为其控股一大股东;
2004年8月,“郎顾之争”爆发,郎咸平对顾雏军的并购行为提出质疑,称顾雏军大量挪用科龙电器的现金流完成各项收购,在收购活动中卷走国家财富;
2005年7月底,顾雏军被正式拘留;
2008年,法院一审判顾雏军有期徒刑12年,执行10年;
2009年3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认定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60万元;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80万元;
2009年4月,终审法院宣判,维持原判;
2012年9月,顾雏军提前获释出狱,并向最高法提出申诉;
2017年12月,最高法宣布直接提审两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分别为张文中案和顾雏军案;
2018年6月,顾雏军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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