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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49项户籍业务全城通办,哪里方便哪里办!

宁波杭州湾新区发布  发表于:2019-10-30 07:03:08

原标题:宁波49项户籍业务全城通办,哪里方便哪里办!

日前,宁波市公安局决定自2019年6月17日起在全市推出户籍业务“全城通办”举措,即全市范围内任一户籍窗口均可受理包括居民身份证办理、户口薄打印、出生申报户口、户口迁移等在内的49项业务,真正实现无差别受理。

宁波49项户籍业务全城通办,哪里方便哪里办!

根据业务办理流程,49项通办业务分为即审即办类、流转办理类和流转审批类三大类。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换领、补领等即审即办类业务,由受理窗口直接办理;新生儿出生申报户口、居民户口簿换领、补领等流转办理类业务,由受理窗口受理后,经户籍地审核通过后当场办理;市外户口迁入、主项变更等流转审批类业务,任一窗口受理后,按原审批流程办理。原本只能在户籍地办理的户籍业务,现在全市139个户籍窗口均能受理。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冬令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一、即审即办类

1、本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2、外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3、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4、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

5、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限县域范围内);

6、居民身份证核验;

7、新生儿重名查询。

二、流转办理类

1、国内出生户口登记(限婴儿出生后五年以内申报);

2、国外出生户口登记(限婴儿出生后五年以内申报);

3、收养登记落户(限收养证落户);

4、死亡注销户口;

5、宣告死亡注销户口;

6、宣告失踪注销户口;

7、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外定居注销户口 ;

8、出境注销户口;

9、服兵役注销户口;

10、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迁往原籍地或现家庭所在地);

11、大中专院校应届学生毕业落户(迁入就业地);

12、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

13、市内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4、市内夫妻投靠落户;

15、市内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16、市内住址变动落户(集体土地除外);

17、市内无合法固定住所挂靠落户;

18、户主变更;

19、兵役状况变更;

20、婚姻状况变更;

21、文化程度变更;

22、服务处所变更;

23、籍贯更正;

24、出生地更正;

25、居民户口簿换领、补领;

26、户籍类证明查询(不含历史资料);

27、户口迁往省外;

28、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户口迁往学校;

29、大中专院校学生在学期间户口迁移(退学、转学、肄业);

30、大中专院校应届学生毕业户口迁出(入学前未迁入高校的,毕业时直接迁往就业地)。

三、流转审批类

1、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2、市外夫妻投靠落户;

3、市外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4、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

5、有合法稳定就业落户;

6、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7、华侨回国定居;

8、港、澳、台居民回内地(大陆)定居落户;

9、姓名变更;

10、性别变更;

11、出生年月更正;

12、人才引进落户。

来源:宁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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