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酒驾被查不思改二次酒驾代价“高”
封开河儿口圈 发表于:2019-10-30 07:31:06
酒后开车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可有些人却不思悔改,一次又一次抱着侥幸心理,都以为自己酒驾不会再被查,岂料心想事成?以身试法当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9月20日,驾驶人苏某(41岁,罗董镇人)因二次酒驾被封开县公安局交警部门请进了拘留所。
9月20日晚上,交警机动中队在县城江口镇贺江二路段设卡开展整治酒驾行动,苏某驾驶一辆粤H7号牌的普通小型汽车由江口镇往长岗镇方向驶来,执勤民警示意靠边停车对其依法进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血中乙醇含量为71mg/100ml,苏某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被办案民警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经民警进一步询问,驾驶人苏某源当晚在家吃饭时喝了一杯本地米酒,吃饭后准备到长岗镇朋友处打牌,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去,没想到途经贺江二路段时被交警逮个正着。此外,在身份核查过程中,民警了解到苏某曾于2018年11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罚过,故此本次苏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构成二次酒驾。
苏某因二次酒后驾车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罚款2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公安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封开交警打击酒驾行为从来不松懈!请广大驾驶人不要以身试法,否则后悔莫及。(陈接湘、区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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