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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当评委?我呸!滚粗!

焚书观天下  发表于:2019-10-30 17:30:12

原标题:郭敬明当评委?我呸!滚粗!

郭敬明当评委?我呸!滚粗!

许久不露面的郭敬明又刷屏了,这次刷屏是因为郭敬明在综艺节目《演员请就位》中担当评委,并且怼了助演嘉宾老戏骨李成儒。李成儒在看完演员表演《悲伤逆流成河》片段时,就两位表演者幼稚可笑的表演点评后,顺嘴说了句“这就是畅销书是吧”如同踩了郭敬明的尾巴,随后,郭敬明进行回击,说了这样一番话:

你可以永远不喜欢,但请允许他存在。你可以继续讨厌你讨厌的东西,但请允许别人对他喜欢。

可气的是,这段话在节目播出后,被很多脑残拿来当圣经了,甚至一些无脑吹,觉得郭敬明此时身上充满着光环,不得不让我觉得如今的道德观已经沦丧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本身郭敬明来当这个节目评委,就非常的不妥。郭敬明,一个抄袭者,一个抄袭之后还拒不道歉的文化圈人渣,有什么资格坐在评委席上?就算不说抄袭事件,单纯就导演的作品《小时代》《爵迹》而言,烂的跟屎一样的剧情,渣的无法直视的特效,他怎么还有勇气厚着脸皮跟陈凯歌李少红一起坐在评委席上?

有人说,我对郭敬明有偏见,太苛刻。说对了,我就是这样的态度。因为郭敬明身上的污点,一辈子都不会被抹掉,那是一个文人的耻辱。

我回应郭敬明那段被脑残们刷屏的话:我永远不喜欢抄袭,我也不允许他存在,我继续讨厌抄袭,我也不允许别人喜欢抄袭。怎么样?在我看来,身为一个写作者,最后一条底裤就是无论自己创作多艰难,但是一定要尊重别人的智力成果,违反了这一条就是不要脸。当年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了庄羽的《圈里圈外》之后,经法院判决,郭敬明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外加1万元精神损失费,而郭敬明赔了钱之后,拒不道歉。我原本以为,这样一个人品低劣的郭敬明,从此会被文化圈所不齿,没想到,抄袭事件之后,郭敬明却平步青云,不仅后来的书卖得不错,还捣鼓起电影来了。能容忍这样的人继续平步青云,这是整个文化圈和社会的病态,而如今的郭敬明坐在评委席上,对老戏骨颐指气使,怎能不让人气愤?

郭敬明事件,造成的最恶劣的影响其实是违法成本太低,这点杀伤力非常巨大。抄袭别人的作品,即使赔了21万的钱,可是他的收益却是千万级别以上的,这就让很多没气节的文人人看到了一条致富捷径:抄,使劲抄,反正抄成了畅销作品,赔的那点钱都不算什么?反正只要有了流量,即使身上有污点,也不会遭到抵制和封杀。于是,又有了后来所谓网络大神唐家三少的抄,而且唐家三少还学会了拒不承认抄袭,其粉丝也为他洗地说找了参考资料而已。不知道哪家的法律规定,参考资料可以照搬人设,照搬情节发展。

更为可悲的是,郭敬明和唐家三少的脑残粉们还总结出了一系列的洗地套路言论:

抄你是看的起你!你告我们抄袭,纯粹是蹭热度!有本事你也抄成畅销书畅销文章啊!我们就是喜欢看!

面对以上种种畸形的心态,除了感慨毁三观,还能怎么办?

除了抄袭之外,郭敬明还特别的矫情,怨妇一样的矫情。在爵迹1铁定赔钱之后,他还哭着说过这样一段话:“是不是因为我叫郭敬明,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是不是只有我死了,你们才不会骂《爵迹》”

很难想象,这是一个所谓畅销书作家和拥有千万级粉丝的公众人物说的话,这番话连基本的逻辑都不通。你叫郭敬明没有错,你做过错事不知悔改就是你的错,如果你的作品《爵迹》很烂,就算你死了,你的作品也还很烂,死并不是博同情的手段,死的人多了,凭啥你死了大家就要为你污染眼球的作品买单?

在这里,我不展开提郭敬明性侵的事情,因为那并没有准确的法律判决。但是,仅仅凭着上面这些,也足以证明郭敬明以及依然在追捧郭敬明的那群人,实实足足的LOW货!请郭敬明用团着将身体弯曲成球状的姿势,从评委席、从大众视野中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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