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务再现三中学区地块,10月14日即将挂牌出售
近日,搜狐焦点从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土地市场网获悉,芝罘区青年南路以西、下曲家水库南侧地块将于2019-10-14 09:00挂牌出让,出让面积为198700平方米;出让起报总价高达86374.1 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7275万元;楼面起始价为2908元/平。挂牌期为2019/10/14 9:00:00—2019/10/25 10:00:00。

地块位于青年南路以西,下曲家水库南侧,现状为荒地,东边有鲁峰小学和住宅区, 北面为魁玉路,塔山南路北段工程进展顺利,荆子山隧道计划于10月底通车。目前周边在售楼盘有馨逸之福、桦林颐和苑、山语世家、金象泰吉祥家园等,均价在10000-14500元/㎡左右。

该地块容积率≤1.5且>1.2;规划建筑面积≤29.7万平方米(公建建筑规模不少于本地块建筑规模的5.6%)且>23.84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商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其他竞买条件: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芝罘区人民政府签订《安置房提供协议》,约定竞得人需在本宗地内提供10000平方米安置住宅,政府以成本价回购;同时,竞得人需向区政府提供9.39万平方米安置房,安置房房源须位于芝罘区范围内。《安置房提供协议》作为竞买人后置审查资料之一,否则竞买无效。竞得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得结果无效,没收竞买保证金的10%。

土地红线图如下:

地块后期价格分析:
对下曲家水库南侧地块建成住宅销售价格参考价值最大的是金象泰翰林苑(容积率2.0),后者整个小区住宅共计16个楼座,皆为18层的小高层标准板式楼。2018年11月1日,烟建金象泰以总价75370万元、溢价率59.6%摘地。楼面地价5058元/平。
目前金象泰翰林苑销售均价为14500元/平(带装修)。而同为三中学区,仅一路之隔的本次土拍地块,后期销售价格亦可参考前者。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芝罘区自然资源局在烟台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www.ytgtjy.gov.cn)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烟台市芝罘区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烟台市芝罘区自然资源局承办。
二、挂牌出让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要求的(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按《烟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的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申请参加竞买。
本批次出让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申请竞买前,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宗地相关信息。申请人对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和宗地有疑问的,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向烟台市芝罘区自然资源局咨询,也可自行到现场踏勘。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及交易宗地无异议。
五、竞买申请人竞得宗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根据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竞得人持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到烟台市芝罘区自然资源局办理竞买保证金转宗地出让金手续;未竞得人到烟台市芝罘区自然资源局办理竞买保证金(不计息)退付手续。
七、宗地需回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回购单价3432元/平方米,回购费用3432万元。同时,竞得人需向区政府提供9.39万平方米安置房,安置房房源须位于芝罘区范围内。《安置房提供协议》作为竞买人后置审查资料之一,否则竞买无效。竞得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得结果无效,没收竞买保证金的10%。
八、竞得人须于宗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芝罘区政府签订安置住宅提供协议(约定安置房交付面积、户型、安置房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及回购价款拨付方式等相关事项);宗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持安置住宅提供协议,到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挂牌出让程序严格按《烟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及《烟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规定执行。
十、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格仅含土地出让金,不含其它任何费用。
十一、成交资格审查及成交确认
(一)依据《烟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报价结束后,出让人对最高有效且不低于底价的报价竞买人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提交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2份(委托人、受托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提交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验原件,提交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5、自有资金承诺书;
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7、出让文件约定其他材料。
最高报价竞买人须于挂牌交易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上述材料到烟台市芝罘区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查,审查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审查结果于1个工作日内通过烟台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示通知竞买人。
(二)通过资格审查后,竞得人须于2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结果无效,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出让人重新组织宗地出让。
如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不影响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出让人将视其为放弃竞得资格,不予退还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纪录;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竞买人中途退出竞买,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该宗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方可到烟台市芝罘区自然资源局办理竞买保证金退付手续(不计息)。
十二、出让宗地的建筑面积以规划主管部门最终批准的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准。公告的规划建筑面积一律不得调增,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若最终批准的规划建筑面积大于公告的规划建筑面积,超出部分需按自然资源、财政部门届时审定的楼面净地价,在批准调增面积之日起三个月内足额补缴土地出让价款。若最终批准的宗地规划建筑面积少于公告的规划建筑面积,则成交价款不变。
十三、其他事项:
1、宗地土地成交价款缴纳等事项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2、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及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四、出让人对本《竞买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烟台市芝罘区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烟台市芝罘区自然资源局承办。
二、挂牌出让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要求的(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按《烟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的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申请参加竞买。
本批次出让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申请竞买前,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宗地相关信息。申请人对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和宗地有疑问的,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向烟台市芝罘区自然资源局咨询,也可自行到现场踏勘。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及交易宗地无异议。
五、竞买申请人竞得宗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根据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竞得人持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到烟台市芝罘区自然资源局办理竞买保证金转宗地出让金手续;未竞得人到烟台市芝罘区自然资源局办理竞买保证金(不计息)退付手续。
七、宗地需回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回购单价3432元/平方米,回购费用3432万元。同时,竞得人需向区政府提供9.39万平方米安置房,安置房房源须位于芝罘区范围内。《安置房提供协议》作为竞买人后置审查资料之一,否则竞买无效。竞得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得结果无效,没收竞买保证金的10%。
八、竞得人须于宗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芝罘区政府签订安置住宅提供协议(约定安置房交付面积、户型、安置房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及回购价款拨付方式等相关事项);宗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持安置住宅提供协议,到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挂牌出让程序严格按《烟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及《烟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规定执行。
十、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格仅含土地出让金,不含其它任何费用。
十一、成交资格审查及成交确认
(一)依据《烟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报价结束后,出让人对最高有效且不低于底价的报价竞买人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提交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2份(委托人、受托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提交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验原件,提交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5、自有资金承诺书;
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7、出让文件约定其他材料。
最高报价竞买人须于挂牌交易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上述材料到烟台市芝罘区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查,审查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审查结果于1个工作日内通过烟台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示通知竞买人。
(二)通过资格审查后,竞得人须于2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结果无效,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出让人重新组织宗地出让。
如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不影响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出让人将视其为放弃竞得资格,不予退还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纪录;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竞买人中途退出竞买,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该宗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方可到烟台市芝罘区自然资源局办理竞买保证金退付手续(不计息)。
十二、出让宗地的建筑面积以规划主管部门最终批准的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准。公告的规划建筑面积一律不得调增,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若最终批准的规划建筑面积大于公告的规划建筑面积,超出部分需按自然资源、财政部门届时审定的楼面净地价,在批准调增面积之日起三个月内足额补缴土地出让价款。若最终批准的宗地规划建筑面积少于公告的规划建筑面积,则成交价款不变。
十三、其他事项:
1、宗地土地成交价款缴纳等事项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2、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及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四、出让人对本《竞买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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