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女子约网友在余姚见面,谁知对方是个强奸惯犯!未见前已给男方50万
今日余姚 发表于:2019-11-17 11:00:47
原标题:警惕!女子约网友在余姚见面,谁知对方是个强奸惯犯!未见前已给男方50万
相亲遭遇骗子,这样的报道我们做过很多。但是,这一个,太奇葩。
他是女人在相亲网站上认识的,资料显示,未婚,有房有车,国外有厂。女人和他交往两年,未见一面,被他骗去50多万。初次见面,他就动手动脚,揭开老底,原来是强奸惯犯。
网络配图 图文无关
2017年5月,30多岁的被害人楼女士(化名)通过某相亲网站认识了男子林某(化名),林某资料显示未婚,已购房购车,父亲在海外有工厂,自己国外工作五年,准备回国拓展业务。
如此光鲜,楼女士一见倾心。楼女士加了对方微信,并迅速发展成为男女朋友。
但楼女士和“高富帅”男友在一起的两年时间里,两人不但一面未见,男友林某还以各种五花八门的理由问她借钱。
刚开始是钱包、身份证、银行卡丢失,后来,母亲节要给双方妈妈买翡翠手镯,那一笔就是2万元。
再后来,他父亲在荷兰的工厂也状况频出,工人被压断腿要赔钱,德国客户要起诉自己产品有瑕疵要处理,参加高端峰会要缴费……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连“买棵圣诞树转运”、“要在别墅里祭神”这样荒唐的理由都提出来过,楼女士其实是要警惕了。
但是,恋爱中的女人啊,砸锅卖铁,甚至不惜欠下网贷公司高息贷款,也要满足“高富帅”男友的需求,就这样陆陆续续给了林某近50万。
即使这样,楼女士多次要求见面均被拒绝。
就这样隔着手机花费巨额“网络恋爱”了近两年,2019年2月,林某终于同意带楼女士见他父母,约楼女士到余姚见第一面。
楼女士非常兴奋,一早便赶到了目的地,一位自称是林某朋友的人接了她并带她入住公寓。
到了夜里,这位“朋友”竟想强奸楼女士,最终因走廊有人路过没有得逞。
楼女士报警,之后真相大白。
原来这位自称是林某朋友的男子就是林某本人,不光样貌丑陋、身无分文,甚至还是有前科的强奸惯犯。
早在2011年林某就用过类似的手段实施过强奸:他先通过交友网站结识被害人,谎称自己是该男子朋友,受托接走被害人后,实施了强奸和抢劫。
林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认识楼女士时,他刚出狱没几天。
目前林某被杭州拱墅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和批捕。
来源:钱江晚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