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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过万的快递丢失,快递公司:未保价愿赔1500

伊尔女性网  发表于:2019-11-17 13:22:43

2019-11-17 11:42

原标题:价值过万的快递丢失,百世汇通:未保价愿赔1500

澎湃新闻记者 宋蒋萱 实习生 王伯文

快递寄出近一个多月后,在浙江经商的陈先生接到百世汇通快递工作人员来电,称快递确认丢失。

“这是客户定做的机械齿轮,价值13000元,有发票和汇款记录为证”,近日,陈先生告诉澎湃新闻,由于快递寄出时未保价,百世汇通表示愿赔1500元,令其无法接受。

陈先生曾将此事投诉至台州市邮政管理局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陈先生提供的发票等物品价值证明需要快递企业认可,如果企业不认可,申诉中心只能协助调解,建议陈先生走司法途径申诉,维护自身权益。

价值过万的快递丢失,快递公司:未保价愿赔1500

寄件单与寄出的机械齿轮示意图 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寄出一个多月确认丢失,中途曾短暂寻回

陈先生称,自己的快递是9月18日由朋友从浙江台州玉环寄往吐鲁番,货物是客户订做的机械齿轮,重达数十公斤,分3组共9个,运费为660元,货到付款。

陈先生回忆,包裹寄出后,他并未继续关注物流状况,一直到10月9日向其定制齿轮的客户来电询问才发现问题。百世汇通的物流详情页显示,该包裹的物流状态自9月19日起就一直定格在了金华-西安途中,整整21天未有变化。陈先生先后向浙江百世汇通总部与台州市邮政管理局投诉了此情况。

10月14日,自称是百世快递温州分部的工作人员曾向陈先生致电称包裹已找到,请陈先生发送货物照片以供确认。次日,包裹“重新上路”,物流详情显示该包裹当日即到达西安,正发往乌鲁木齐。

陈先生表示,本以为事情就此圆满解决,谁知10月21日百世汇通工作人员再次致电陈先生称包裹在西安-乌鲁木齐途中确认丢失。

11月15日,百世汇通总部前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亦向澎湃新闻证实,陈先生于10月9日投诉至台州市邮政管理局后,10月13日工作人员曾寻回其中2个机械齿轮,包裹重量由40多公斤减至20余公斤,10月15日重新发出。对于原因,另一工作人员称,根据记录,目前只能确认该包裹已在西安转运中心-乌鲁木齐集散中心途中丢失。

陈先生表示,此前其并不知晓只寻回两个齿轮、包裹减重至20余公斤的情况,“只告诉我找到了,问我是不是继续发往新疆”。

价值过万的快递丢失,快递公司:未保价愿赔1500

物流详情页

百世汇通愿赔1500元,邮管局:建议走法律途径

寄送的包裹接连两次丢失后,百世汇通提出了相应的赔偿方案,令陈先生难以接受。

据陈先生回忆,10月21日,百世汇通工作人员告知其包裹确认丢失后,陈先生将此情况再次反映至台州市邮政管理局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经调解,百世汇通在当月23日表示愿意赔偿1500元。

陈先生无法接受,称其货物价值13000元,有发票和汇款记录为证,属于能够证明邮寄物品价值的情况,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11月15日,百世汇通前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根据陈先生包裹丢失目前的处理情况,陈先生的包裹没有保价,货物价值又过高,无法进行原价赔付。如果购买了该公司的保价服务,出现问题公司会根据物品的声明价值与实际价值,取价低者进行赔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相关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邮政企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澎湃新闻联系到了台州市邮政管理局消费者申诉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申诉中心作为调解部门,无法帮助用户提供物品价值的有效鉴定或证明,陈先生提供的发票等物品价值证明需要快递企业认可,如果企业不认可,申诉中心也只能协助调解。至于赔偿金额,工作人员称,一般情况只能帮助消费者争取最多10倍运费、最高不超过800元的赔偿。针对陈先生的情况,该工作人员建议,当消费者认为价值证明有效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好相关的价值证明,走司法途径申诉,维护自身权益。

11月15日,百世汇通的工作人员称,目前已将陈先生的问题转至相关部门的赔偿专员跟进。截至发稿,陈先生尚未接到该专员来电。

责编:刘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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