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这个司机连续三次酒驾,结果第三次差点命都没了
小覃说交通 发表于:2019-11-18 08:05:36
有句俗语,形容一些固执犯错的人是“不见棺材不掉泪”。近日,崇左凭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处理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时,就发现一位屡屡违规,“不见棺材不掉泪”的酒驾司机,已经是连续三次喝酒上路了。
当天,凭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凭祥市那蓬村附近路段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随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辆白色的小型轿车横在路中间,而另外一辆轿车,则是已经被撞飞到路旁,车头部分损坏严重,零件散落一地。
双方驾驶员孟某、何某都受伤坐在路边。民警急忙联系医院以及相关部门进行救援,在处理事故时,民警对两位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驾驶员何某酒精含量达到140.7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在核对何某身份时,民警惊讶地发现,驾驶员何某已经有过两次酒驾记录,这次已经是第三次酒驾了,而上次酒驾被查处也就在六天之前,而且还是未接受处理状态。
驾驶员 何某
喝了一点,头疼脑热,抱有侥幸心理。这次驾驶证又被吊销了,现在不敢酒驾了。
23日,在民警的联系下,驾驶员何某来到凭祥市交警大队办理这两起酒驾处罚。两次酒驾并罚,何某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凭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长 马贵南
何某第二次酒驾被查获,血液酒精浓度为54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何某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何某第三次酒驾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驾是要入刑的,对于何某醉驾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依法追究何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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