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发帖批评警方被拘,有权不能如此任性
伊尔女性网 发表于:2019-11-18 13:21:02
摘要
中青评论
因为手中有权,便对批评、检举自己的普通公民施加打击报复,这种做法,无疑是最值得社会警惕,也最不应被容忍的滥权行为之一。
今年50岁的刘向阳,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的一名普通公务员。在公务员之外,他还有另一重特殊的身份,那便是2009年发生的一起林地起火案件中的受害者。当年,因为邻人烧荒,刘向阳承包的187亩林地惨遭烧毁,让他和家人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此之后,刘向阳一直在为这起案件的调查与赔偿事宜奔走努力——直到他在2018年4月,因为一则批评警方遗失案卷、渎职失职的视频,被富裕县
受害者反而成了被警方拘留的“违法者”,这样的情况,不仅令刘向阳始料未及,也引发了公众的质疑。警方拘留他的理由,是他的视频中有“失实”内容,因此涉嫌以造谣方式扰乱公共秩序,然而刘向阳却坚持认为,自己反映的情况有凭有据,是在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检举权,为此对自己遭受拘留一事提起了行政诉讼。
尽管富裕县法院在初审时驳回了刘向阳的诉讼请求,但是,经过齐齐哈尔市中院发回重审、富裕县法院重审、齐齐哈尔市中院二审这“一波三折”的司法流程,这起案件在近日终于有了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齐齐哈尔市中院最终认定:刘向阳的案件历经十年至今未告破,且该案卷宗确有部分材料丢失,因此其行为是出于维护合法权益的目的,针对富裕县警方执法行为的公开批评,并非发布虚构事实。为此,富裕县
在这起事件当中,富裕县
因为手中有权,便对批评、检举自己的普通公民施加打击报复,富裕县公安局的这种做法,无疑是最值得社会警惕,也最不应被容忍的滥权行为之一。而最有能力也最有资格对这种警方滥用拘留权力的现象进行遏止的,便是身负维护法治权威职责的司法机关。
在这起事件中,齐齐哈尔市中院对此案的判决,为正义的践行起到了一锤定音的关键作用。法院的判断,不仅为刘向阳洗刷了“造谣”的污名,纠正了富裕县警方的错误行为,也为富裕县警方遗失案卷一事提供了“实锤”,佐证了刘向阳的批评。我们希望,这起事件不仅能为富裕县警方留下警示与教训,也能让“有权不能任性”的道理更加深入人心,为每一个公职人员所铭记。
撰文/杨鑫宇
编辑/任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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