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热点 > 正文

台州“民警偷拍副局长通奸”一审宣判!因侵犯个人信息罪获刑2年

伊尔女性网  发表于:2019-11-19 13:22:16

浙江台州黄岩公安分局民警池文跟踪偷拍副局长与一名女子发生婚外情,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引起广泛关注。12月28日下午,临海市人民法院对池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池文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南都记者从池文辩护律师杨易藩处获悉,池文当庭表示将上诉。

台州“民警偷拍副局长通奸”一审宣判!因侵犯个人信息罪获刑2年
2018年12月28日,浙江临海法院对池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案件回顾:下属跟踪偷拍副局长通奸,因涉嫌侵犯个人隐私被刑拘

浙江台州黄岩公安分局民警池文跟踪偷拍副局长与一名女子发生婚外情,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今年5月2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台州临海市公安局通报,池文自2015年起,先后从网上购买多套定位器和密拍设备,对池某、潘某、胡某等10余人频繁进行定位跟踪和偷拍,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行踪轨迹、住宿信息、车辆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1000余条,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质疑,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台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池文自2015年开始,为泄私愤,先后将网购的定位器分别安装在2位兄长、3位同事及其他人员等十余人的私家车上进行跟踪和偷拍。

而在此前,被偷拍的副局长、时任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周祥辉与2017年7月发现自己的车保险杠底部被人装有 GPS 跟踪器后向警方报案。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池文因侵犯隐私被黄岩公安分局禁闭 7 日,黄岩公安分局随后对其作出行政拘留 6 日的处罚决定。池文不服行政处罚向法院提起上诉,随后上诉被驳回。

9月27日,针对池文涉嫌侵犯个人信息罪一案,临海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该刑事案件。3个月后,12月24日,该案一审开庭。

一审宣判: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将上诉

12月28日下午,临海市人民法院对池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池文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池文以多种方法长期非法获取与其有矛盾的人员及关联人员的个人信息,并保存在其注册使用的百度网盘、115网盘以及移动硬盘内。具体包括:网购多个GPS跟踪器(车载定位通讯终端)、流量卡后私自安装在胡某、童某、池某旭、池某新、周某、潘某等人的车辆上,使用APP软件监控车辆轨迹并截取即时位置轨迹图予以保存;尾随跟踪上述大部分人员以及郑某,并偷拍偷录;利用其原系民警的身份,向餐馆、宾馆、小区物业等私自调取针对上述部分人员的监控视频,擅自使用公安数字证书、移动警务通,通过内部系统私自查询多辆汽车天网过车记录、住宿记录、航空记录、动车记录、人员档案、车辆档案,并以拍照或截图方式予以保存。

法院称,通过上述方法,被告人池文共非法获取GPS轨迹信息27条、偷拍偷录信息37条、监控视频信息18条、天网过车信息11条、住宿信息247条、航空信息289条、动车信息277条、人员档案信息447条、车辆档案信息240条。

上述人员中,胡某、童某系被告人池文借调单位时的领导,周某、潘某分别系被告人池文当时工作单位的领导和同事,池某旭、池某新系与被告人池文有过纠纷的二个胞兄,郑某曾作为效能办监督员暗访时查到被告人池文上班期间在浏览网页、开通炒股软件。2018年5月21日,临海市公安局民警将被告人池文拘传到案。

台州“民警偷拍副局长通奸”一审宣判!因侵犯个人信息罪获刑2年
2018年5月21日,池文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临海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池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池文非法获取信息的对象主要是与其在工作和生活中有矛盾纠纷或查获过其违纪行为的不特定人员,不仅包括公职人员,还包括其两个胞兄,其目的是为了报复。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公民监督权,但同时也规定每个公民行使权利时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当时作为民警的被告人,本该模范遵守法律,但其违反法律规定,未经他人许可,采取多种手段非法获取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具有明显的刑事违法性,依法应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池文的两个胞兄虽然事后出具了追认同意池文获取相关信息的声明,但该声明只能代表被害人事后谅解,不能因此免除被告人池文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池文于2018年5月21日被拘传到案,其化名举报周某发生在2017年6月,举报线索来源非法,举报内容经核实属违纪行为,其到案后也没有其他检举揭发行为,故其不构成立功。

综上,被告人出于报复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且部分信息系被告人利用职权非法获取,对其应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考虑与其有矛盾的胞兄事后对其表示谅解,对其相应犯罪事实部分酌情从轻处罚。本案量刑还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造成的社会后果等情节和因素。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南都记者从池文辩护律师杨易藩处获悉,在此前一审开庭中,对于检方的指控,池文均予以否认,坚称自己无罪。案件一审宣判后,池文当庭表示将上诉。

采写:南都记者 王琦

猜你喜欢
热点排行(TOP5)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