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亨俊29日晚间透过经纪公司出声,提告者(B女)主张的内容完全不是事实,2010年当时是与朋友一起在聚会相识B女,女方主动把金亨俊邀约到家里,经过协议才发生性关系。公司强调“不是B女所讲的性侵”。金亨俊公司喊冤表示,9年后才把此事讲出来,试图毁坏艺人名声,感到很莫名,预计向对方提出“毁坏名声”告诉,而他目前会先把海外巡演完成,预计4月初返韩,诚实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