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一个有关各种生命之间爱和关怀的故事!
伊尔女性网 发表于:2019-10-26 16:41:59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第6篇】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了蟋蟀柴斯特因一时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一堆垃圾成了它的临时住所。后来,它被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发现了,成为了他的宠物。在报摊里,柴斯特结识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善良、忠实的亨利猫。为了帮助白利尼一家,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吸引住了路人,白利尼一家也因此卖掉了许多报纸,摆脱了困境。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蟋蟀柴斯特,它向往自由,珍惜友谊,并且敢于承担,不推卸责任,这些都值得我们大家学习。此书中有一段让我十分感动:有好一会儿,这两个朋友就这样待在那里,依稀还看得见那只蟋蟀在和它们挥着手。但是随着火车渐行渐远,钻进黑暗的隧道里,一切也就消失不见了。但它们还是努力往那一片漆黑里凝望着。这是一本充满友爱和温情的小说,告诉我们的还是那句老话:“友谊是最可贵的!”最后,我想提醒大家:黄金失去可再得,友谊却是千金难买的。
以上便是不同的观众看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这是一部儿童剧,作者乔治·塞尔登(George Selden)1929年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原名乔治·塞尔登·汤普森。自耶鲁大学毕业后,他本有意朝剧本写作的方向发展,但却在朋友的鼓励下走上了儿童小说的创作道路。他的第一本书出版于1956年,不过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是他1961年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本书出版后即佳评如潮,一直到今天仍风行在美国市场,奠定了塞尔登在儿童文学界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