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不去找被执行人该怎么办?
悟法析律 发表于:2020-01-19 20:07:57
从题目来看,题主应该是对执行工作有意见,而意见的产生有可能是执行局的工作进度没符合期待,也有可能是不理解执行工作的具体情况。
执行局是法院的内设机构,专门负责对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如果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不满意有许多救济渠道
目前的执行工作,许多信息都已经存在于网络上,现在法院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已经打通了信息调用的渠道。所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可以足不出户在办公桌的电脑上一点,就可以查出被执行人在全国400多家银行的账户信息和财产情况。
所以说执行局不去找被执行人,有可能是对执行工作不够理解,并不知道具体的工作程序和方式有关。
当然执行局有许多工作是需要出动人力的,比如查封房屋,扣押车辆,查封股权等等方面,都需要执行法官到有关部门去处理,同时对拘留被执行人等还要上门找人。
对申请执行人来说,执行是实现自己诉讼目的唯一可以期待的方式,所以肯定非常的关心执行工作的进展情况,如果发现执行工作停止或者执行不力的情况,自己要通过一些方式来寻求救济。
首先,对申请强制执行六个月后仍没有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有权利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如果对执行人员的消极对待等,可以通过向法院信访部门,院长信箱,纪委部门等投诉,请求监督。
许多案件最终都是卡在执行阶段,执行难是个大难题,除了与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有关联外,还与目前的法院工作力量不足有关,许多执行法官在周末都有可能出差应对,工作也特别辛苦。
但对当事人来说,眼中往往只有自己的案件,而法官来说是摆在档案柜的全部案件,所以容易出现不平衡的认知也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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