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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章书院”案一审驳回受害者民事赔偿请求,受害者:考虑民事上诉

界面新闻  发表于:2020-07-08 11:01:26

原标题:“豫章书院”案一审驳回受害者民事赔偿请求,受害者:考虑民事上诉

“豫章书院”案一审驳回受害者民事赔偿请求,受害者:考虑民事上诉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梁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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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7日下午,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对“豫章书院”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豫章书院创办人吴军豹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另外4名被告人中,除了1名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外,其他3名被告人均获不同刑期。

对于3名受害者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予以驳回。有受害者对界面新闻表示,“将考虑提起上诉。”

豫章书院全称为“豫章书院修身教育专修学校”,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是2013年5月16日成立的一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该校的创办人和实际控制人为吴军豹,校长为任伟强。2017年10月,“豫章书院”以戒网瘾之名,被媒体曝光存在对学生严重体罚、囚禁、暴力训练等诸多问题。

同年10月30日,南昌市青山湖区多部门联合调查后回应,网帖反映的问题部分存在,该校确实有罚站、打戒尺、打竹戒鞭等行为和相关制度。随后,“豫章书院”被当地主管部门注销办学资格。2017年12月7日,青山湖公安分局对受害学员反映的被非法拘禁一案立案侦查。

2019年11月,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对吴军豹等5人批准逮捕,随后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此案于2020年4月底以网络开庭的形式,由青山湖区法院审理。

“豫章书院”案一审驳回受害者民事赔偿请求,受害者:考虑民事上诉

被害人罗伟、贝贝(网名)等人在“豫章书院”案刑事诉讼开庭后,向青山湖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罗伟、贝贝是被警方列入案卷的12名受害人之中的两位,他们均对界面新闻表示,该案刑事诉讼开庭前,其未接到法院通知,是在开庭后才得知情况随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7月3日上午,“豫章书院”案第二次开庭审理,主要审理了罗伟、贝贝等3位受害人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罗伟、贝贝先后于2013年、2016年被送入“豫章书院”接受“改造”,两人均指出其在豫章书院期间,曾遭受搜身、殴打、戒尺体罚等各种虐待,被家人带离“豫章书院”后,这段经历给他们留下了心理阴影,两人至今仍需要接受心理治疗。

法庭上,罗伟、贝贝等人均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向原告人及其家长公开赔礼道歉,并向原告人赔偿精神损失费、医疗费、豫章书院学费、差旅费等。

对于被害前学员指控的虐待行为,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在法庭上均予以否认,拒绝公开道歉以及赔偿损失,并辩称罗伟在进入豫章书院前就已经存在心理问题,与其在豫章书院的学习无关。

“豫章书院”案一审驳回受害者民事赔偿请求,受害者:考虑民事上诉

“豫章书院”案一审判决书。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7月7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对“豫章书院”案作出的一审判决结果显示,被告人吴军豹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被告人任伟强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7个月;被告人张顺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被告人屈文宽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被告人陈宾犯非法拘禁罪,免予刑事处罚。

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伟请求判令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在全国性报纸向其公开书面道歉,原告人周某请求判令被告人吴军豹向其赔偿豫章书院学费,以及原告人陈某请求判令吴军豹、任伟强向其返还学费等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上述诉讼请求均不属于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范围,该院不予支持。

宣判后,贝贝对界面新闻称,法院对吴军豹等人作出的一审判决量刑太轻,判处的罪名也存在争议,自己不接受这个判决结果。

罗伟对界面新闻表示,法院对受害者所有的民事赔偿请求全部予以驳回,接下来他可能还会提起上诉。“今天在法庭上,吴军豹表现得很平静,一直在东张西望,任伟强则在躲闪,除了免除刑事处罚的1名被告人外,其余4名被告人均表示需要时间考虑是否提起上诉。”罗伟介绍。

罗伟的代理律师张程对界面新闻表示,“豫章书院”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结果分成两个部分,刑事部分主要是针对检察院起诉的非法拘禁罪,检察院起诉时并未认定被告人具有虐待、侮辱等从重情节,如果是针对非法拘禁罪而言,吴军豹被判刑2年10个月,量刑还是比较适当的。

不过,张程指出,被害人提出的所有民事诉讼请求均被法院驳回了,在民事诉讼部分,原告人可能要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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