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了!天津39家单位、114人因“挂证”被处罚,列入“黑名单”!
中公建设工程 发表于:2019-08-04 10:08:14
原标题:动真格了!天津39家单位、114人因“挂证”被处罚,列入“黑名单”!
4月22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对天津程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9家单位和吴金鑫等114人“挂证”问题处理意见的公示》。
天津第一批因“挂证”问题被处理的企业和个人名单下来了!
拟处理意见
- 对企业:通报批评,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 对个人:通报批评,强制注销注册,三年内不予注册,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详细名单
拟处理的“挂证”问题企业和个人名单(第一批)
此前,根据住建部相关文件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挂证”专项整治通知。核心内容如下:
一、整治对象
- 注册在本市企业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含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含交通运输部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 挂证相关单位;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主要手段
要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
三、从严处罚
- 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 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 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四、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19年3月底前)
(二)全面排查(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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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原文
关于对天津程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9家单位和吴金鑫等114人“挂证”问题处理意见的公示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职业资格人员“挂证”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4月起,我委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注册职业资格人员社保核查异常人员名单为重点,分批启动了全面排查工作。
经对企业提供的人员劳动、社保关系等进行排查,天津程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存在吴金鑫等17人社保与注册关系不一致问题,属于“挂证”行为。天津奥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1家单位接到排查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说明材料,对该单位,以及社保核查异常人员名单中的周晟等97人,将按“挂证”处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经研究,现将对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处理意见公示如下:
1.对天津程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9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并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2.对吴金鑫等114人予以通报批评,强制注销注册,三年内不予注册,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并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以上处理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4月22日至26日)。公示期间,企业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委申诉。企业经办人须凭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办理。逾期未申诉将按上述公示意见进行处理。
申诉受理: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501室。
联系电话:23675496
附件:拟处理的“挂证”问题企业和个人名单(第一批)
2019年4月22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务(利)主管部门,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各相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要求,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在我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和目标
对注册在本市企业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含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含交通运输部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2019年3月底前)
专业技术人员和各相关单位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在自查自纠期间,在对整改到位的,或者主动说明事实,承诺在6月底前办理注销手续的,属市级管理权限的,将视依法从轻处罚。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通信管理局组织本市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并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做好其他工作。市人社局负责组织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专项整治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二)全面排查(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底)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通信管理局、市人社局将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市水务局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对比排查。市人社局将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劳动者职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
对于排查发现“挂证”问题突出的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将按照职责对其承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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