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十岁男童楼上扔灭火器,砸死一女子!高空抛物,何时休?
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 发表于:2019-08-09 11:37:38
原标题:【关注】十岁男童楼上扔灭火器,砸死一女子!高空抛物,何时休?
7月2日下午5时许,贵阳中铁国际城天筑苑1栋一女子遭遇高空抛物,一个灭火器从楼上砸下,砸中女子头部,致其死亡。
7月3日,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死者名叫袁相会,今年39岁,在这里开了一家小卖部。
其二儿子赵钰介绍,当时他与母亲正在一楼墙角处晒土豆片,突然楼上掉下一瓶灭火器,砸中了母亲的头部。他回头一看,母亲已倒在地上,头部流出一摊鲜血。随后家中大人迅速赶到,报警并拨打了120,他的母亲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事发现场拉起警戒线
居民告诉记者,小区灭火器都是放在走廊的,一定是有人将灭火器取下来,然后扔了下去。
死者大儿子赵廷告诉记者,他于今日从1楼一直排查到33楼,发现7楼缺失两罐灭火器。
他还表示,此楼栋高空抛物现象很常见,业主也曾多次反映,但从未有改善。
赵廷说,物管工作人员曾告诉他,砸死母亲的灭火器是当日砸下的第二个。之前就有一个灭火器从楼上掉落,所幸当时无人在楼下。大概间隔半小时后,母亲被第二个灭火器砸中。
目前,死者丈夫正在殡仪馆处理相关事务。据了解,死者一家来自金沙县,为方便7岁二儿子读书,于一年多以前搬来小区。大儿子今年18岁刚参加完高考,丈夫在做地暖生意。
据多位居民介绍,遭遇不幸的袁相会生前为人十分热情,看到有小孩想玩玩具但没有钱,她会主动拿给小孩玩,而且坚持不收钱,得知老板娘的遭遇他们都感到很惋惜,也很愤怒,希望警方能够找出始作俑者。
高空抛物致人受伤,甚至死亡,并非偶然事件,而是屡见不鲜、屡禁不止,被人们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很多人,虽然都有听闻高空抛物致人受伤的事件,但事故不是发生在自己身边,很多人都不予重视,为了贪图一时方便,就随手往外一扔,完全不顾自己所处的位置、高度,扔下去的物品会对他人造成什么影响。也有很多人认为,自己随手抛出窗外、阳台外的东西很轻,不会砸伤人。但事实并非如此,根据物理原理,高空抛下的物品质量再轻,只要高度够高,其冲击力都不容小觑。有数据表明,一个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来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可以让人头皮破损;18楼抛下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以让令人当场死亡。从已发生的事故来看,将高空抛物视为全民公敌当真不为过。
高空抛物如果致人伤亡,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责任问题: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从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无论抛物人是故意或过失,都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根据该法条的规定,如果能够明确认定抛物人是谁的,那么由抛物人对被害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抛物人是未成年人,且没有财产的,由未成年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不能确定抛物人是具体是谁的,则由所有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人共同承担被害人的损失。也就是说,同一栋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哪一个人造成的这个损害,为了保护受害人,就只能让这栋楼内有所有可能实施高空抛物的住户共同承担补偿责任。
高空抛物致人受伤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受害人因此致伤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简而言之,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作为赔偿义务人,抛物人要赔偿受害人所有的损失。
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根据高空抛物人的主观恶
意程度,高空抛物人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可能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例如,如果一个精神、智力正常的成年人,家住十八楼,他家阳台对外楼下是一条人行道,天天人来人往,他在自家阳台边上放置木块,他明知道这木块随时会掉出阳台外,也极可能会砸到路人,但他仍然这样放置木块,结果有一天,这木块真的掉下去并将路过的行人甲砸成重伤了。
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甲被砸死了,则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死亡的,可能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一个人,明知从18层高的阳台抛下砖头会砸到人,但他为了寻求刺激,仍故意将砖头抛下,或者他故意在某人经过时将该砖头扔去下,目的就是要砸伤或砸死某人,这样这个人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总的来说,高空抛物致人伤亡事故,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的(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构抛物人除了承担赔偿受害人经济损的外,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笔者认为,不高空抛物,不仅仅是一种社会公德,更是一种法定义务。你的随手一扔,可能会造成他人家破人亡或终身的残疾,也会让自己留下终生的心理阴影!所以,作为家长的,除了自己不高空抛物,也应该从小就要教育孩子切勿高空抛物。
珍爱他人的宝贵生命,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切勿因“高空坠物”而害人误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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